billowlee 发表于 2012-11-8 12: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记得有标准上说要对可移动的带电体(内部导线)施加几牛的力, 如果在施加这个力的情况下,电气间隙和爬电距 ...
23章内部布线里面没有找到你说的这样的条款呀。
外壳不接地就属于2类结构吧,这样的话,就不应该是1.5mm了,难道电压很低?判在2类结构的话估计通不过
地瓜 发表于 2012-11-8 15: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空气,不认为是有足够防护的!
你说空气不认为是足够防护,在标准哪一个条款上有规定呀?根据图11可知,空气是可以用来做绝缘的,L1和K 之间就是用空气做加强绝缘的。
wahfai 发表于 2012-11-8 15:11 http://bbs.angui.org/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外壳不接地就属于2类结构吧,这样的话,就不应该是1.5mm了,难道电压很低?判在2类结构的话估计通不过
外壳不接地是当II类结构来考核的,在本例中,它的防电击是采用双重绝缘的方式,首先是PVC绝缘皮作为基本绝缘包裹线束,然后线束绝缘皮与外壳之间的一层空气(厚度1.5mm以上)作为附加绝缘,两者一起构成了双重绝缘。
1 空气层作绝缘是可以的,对于金属外壳,要求有足够的刚性。见22章第40条左右,记不清了。
2 这个电气间隙与装配有关,距离要求再增加0.5mm。
3标准规定的力是2N,但家电标准中令人遗憾的是只针对裸线,然而其他安全标准是针对带电部件。
4要考虑最不利的装配,要考虑22.31的情况。
5这样做使得相关装配变成一个特殊的质量控制点,认证机构不一定接受。距离过近时,肯定不会接受。
地瓜 发表于 2012-11-8 12: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8.2与29.1.3中的图11,注意空气与基本绝缘作为加强绝缘使用时,必须外壳为绝缘!
个人理解!
8.2 不是说的是II类器具吗
山炮 发表于 2012-11-9 00: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 空气层作绝缘是可以的,对于金属外壳,要求有足够的刚性。见22章第40条左右,记不清了。
2 这个电气间隙 ...
请问炮兄,如果我不用空气做附加绝缘,那么我的这个结构,机器桶身的外壳是通过黄绿线与内胆接通,然后机器的头盖是用达克罗的螺钉(一圈,多余2颗)与桶身外壳连接在一起的,那么能否根据28.3认为外壳头盖也是和内胆接地连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