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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有点难度,首先让我们把这两个定义捋一下:( `+ X7 G5 J- `
1)OEM:按委托人提供的设计、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要求生产认证产品的生产厂。7 W9 w" R$ Y; b) x
--生产厂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设计、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要求,在OEM生产厂的设备下生产认证产品
) r6 o! h ~, o: e4 ?& _( y2)ODM:指按照委托方提出的技术要求设计生产的生产企业,其产品由委托方收购。它与OEM的区别在于 除为品牌持有者生产产品外,还需设计产品方案。
6 j6 i0 H; Q# N) ^% z# k --ODM厂确定设计、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要求,并在ODM厂的体系下生产认证产品。
6 W- k2 E7 W- ?; a9 i经过上面定义的剖析,可能大家不难判断以下问题。
# w" X4 N4 y4 o 情况一:制造商为A,生产厂为B,若A找B代加工产品,签的协议为OEM,则后续A可以派生新工厂C,A派生新工厂的话,有什么好处?费用会减少吗?工厂审查这个还是一定要做的。是不是检测费会少一些呢?(因为此产品已经做过CCC认证了,是不是只要提供样品给实验室做一致性确认就OK了?是不是省一个检测费而已?实验室这边只要付报告费1000元就OK了?)!$ M) f' \; a! ^* s
答:派生新工厂是为了给获证产品报备一家生产厂,因为是OEM型号命名一样的话可能会做生产厂确认,关键件确认试验。但是一定要做工厂检查,体系要素不重复检查,但产品的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要求,产品一致性检查不可免除。检验费这块如果只做确认试验1000元差不多吧。
, g k8 E- e5 j. G情况二:1)制造商为A,生产厂为B,签的是ODM协议,生产厂仅为A贴牌而已哈,该工厂之前是有生产过同类产品的,也审过厂的,那现在第一次和A合作,帮A贴牌需要工厂审查么? 2)若签的是OEM协议,该工厂会不会要审厂呢?(该工厂之前是有生产过同类产品的,也审过厂的,那现在第一次和A合作,帮A贴牌需要工厂审查么?) 1 s7 ~$ J% [) U# d
--情况二.1)因为B设计且生产过这个产品,可以认为是自已产品。体系文件和生产过程控制都是原来那一套,不用做工厂检查,要做申请人变更确认和/或型号命名不同的变更确认,估计1500可以搞定。
; k( d+ F ]2 B0 \# L3 z( f! | 情况二.2)有点乱,OEM的话产品拥有者是A,B作为新的生产厂肯定要工厂审查呀。8 y, e: E7 A: ]% o' t* L
不知是否正确,请WWNW_007指正。如果说错了,别误导别人。9 H% o: w$ L7 R" v# d! j( `; i)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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