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辆轮胎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GB 9743-2024、GB 9744-2024换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6 10:39来源: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访问次数:938 , y) F4 i' c* |0 v. M4 K
各相关单位: 强制性国家标准GB 9743-2024《轿车轮胎》、GB 9744-2024《载重汽车轮胎》(以下简称2024版标准)已发布,将于2025年5月1日实施。为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现就轿车轮胎、载重汽车轮胎强制性产品认证执行新版标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后实施前,企业可以选择执行原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新强制性国家标准。新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后,原强制性国家标准同时废止。”自标准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我中心按照认证委托人意愿,可依据2015版标准或2024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认证证书。自2025年5月1日起,我中心依据2024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认证证书,不再依据2015版标准出具认证证书。 2. 认证委托人对于其已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轿车轮胎、载重汽车轮胎,应在2025年4月30日前符合2024版标准要求(4.6、4.7条款除外)并完成认证变更。逾期未完成认证变更的,我中心将对认证证书作出暂停处理。暂停期内完成认证变更的,恢复认证证书有效;暂停期满仍不能完成认证变更的,撤销认证证书。 3. 根据2024版标准8.2规定,4.6轮胎滚动阻力性能、4.7轮胎湿路面相对抓着性能自2026年5月1日后,对新生产的轮胎实施。认证委托人对于其已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轿车轮胎、载重汽车轮胎,应在2026年4月30日前符合2024版标准4.6、4.7条款要求并完成认证变更。逾期未完成认证变更的处理同上。 4. 2024版标准4.1条款更改了轮胎主要参数的相关规定。建议认证委托人先自行确认轮胎规格、负荷指数或层级、测量轮辋、负荷能力、充气压力、允许使用轮辋符合GB/T 2978-2024或GB/T 2977-2024的规定,再提出新产品或获证产品变更的认证委托。如主管部门对该条款中“相关行业技术文件”明确具体含义或发布解释,我中心将遵照执行。 5. ODM证书标准换版应在ODM初始证书完成认证变更后实施。 6. 建议认证委托人将2024版标准换版工作进展及时告知配套的汽车整车企业,提醒其完成汽车强制性产品认证涉及相应轮胎参数的认证变更。 7. 各相关指定实验室应按照2024版标准升级检测能力,及时将获得2024版标准CMA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的情况报我中心备案。对于2024版标准实施之后仍不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指定实验室,我中心将暂停安排其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并向国家认监委报告。 8. 2024版标准换版的具体工作,按照TC14专家组会议纪要和技术决议(TC14-2024-01)(详见附件)执行。 9. 认证委托人可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官网(www.cqc.com.cn)提交认证委托,具体事宜请与相关认证工程师联系。 https://www.cqc.com.cn/www/chinese/c/2024-12-06/598002.shtml ' \, D6 ~/ \: n
附件: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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