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览
2018 年上半年,欧盟非食用消费品快速通报系统(RAPEX)对我国出口的 玩具、电器设备、照明设备、纺织服装服饰、照明设备、机械、儿童用品、灯 饰串、首饰等 21 类产品发布 509 批次通报,占同期 RAPEX 发布通报总数的 52.84%。在对我国各类产品的通报中,玩具、电器设备、灯串及照明设备、纺 织服装、儿童用品五类产品通报 414 批次,占 81.34%。
图 1 2018 年上半年我国主要非食用消费品出口欧盟受阻批次同期共有 29 个欧盟成员国发布对我国产品的通报,其中捷克、波兰、匈牙 利、西班牙、法国、芬兰、斯洛伐克、德国、英国、塞浦路斯、拉脱维亚 10 个 成员国发布 357 批次,占同期对我国产品总通报数量的 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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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品受阻原因统计
1.玩具
2018 年上半年,我国出口至欧盟的各类玩具被 RAPEX 通报 268 批次,通报 原因主要是邻苯二甲酸盐等禁用限用化学物质超标(46.8%)以及含有危险的小 部件(35.35%)。
2.电器产品
2018 年上半年,我国出口至欧盟的 USB 充电器、食物搅拌器、电饭锅、充 电器、暖风机等电器产品被欧盟 RAPEX 系统通报 58 批次,通报原因主要是触电 风险(69.14%)。
3.灯串和照明设备
2018 年上半年,我国出口至欧盟的照明设备被 RAPEX 通报 56 批次,通报 原因主要是产品有触电风险(72.06%)。
4.纺织服装
2018 年上半年,RAPEX 通报我国生产的鞋、手套、女包、运动衫等纺织服 装产品 16 批次,通报原因主要是六价铬、芳香胺等禁用限用化学物质含量超标 (38.71%)以及服装拉绳过长(16.13%)。
5.儿童用品
2018 年上半年,RAPEX 通报我国生产的高脚椅、安抚奶嘴儿童车安全座椅 等儿童用品 16 批次,主要原因是产品含有或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危险的小部件 (50%)。
三、受阻原因分析
1.玩具
(1)邻苯二甲酸盐含量超标:2018 年 5 月 11 日,波兰通报我国生产的塑 料玩具,因为该玩具含有 DEHP【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和 DBP(邻苯 二甲酸二丁脂)含量分别为 1.62%和 11.38%,不符合 REACH 法规的要求。
法规解析:根据欧盟 REACH 法规,DEHP,DBP 和 BBP 禁止出现在儿童玩具 中;DINP,DIDP 和 DNOP 禁止出现在易被儿童放入嘴里的儿童玩具中。
(2)产品含有危险小部件:2018 年 4 月 27 日,爱沙尼亚通报我国生产的 玩具乐器,因为该玩具该款玩具乐器中的小部件(手摇铃内的小球),易脱 落。若被儿童吞咽,则会造成噎塞风险。该产品不符合欧盟玩具安全指令和相 关欧洲标准 EN 71-1。
法规标准解析:根据欧盟《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和欧洲标准 EN 71-1 第 5.1 条,玩具在试验前后不得产生可以放入小部件圆筒的部分。
2. 电器产品
触电风险:2018 年 2 月 23,保加利亚通报我国生产的食物搅拌器,因为该 产品外壳的机械强度不够,易破裂,使用者可能接触到带电部件。该产品不符 合欧盟低电压指令和相关欧盟标准 EN 60335。
法规标准解析:欧盟《低电压指令》(2006/95/EC)和欧洲标准 EN 60335-2-23 要求食物搅拌器产品的结构和外壳应使其对意外触电及带电部件有 足够的防护。
3.灯串和照明设备
触电风险:2018 年 5 月 25 日,匈牙利通报我国生产的 LED 泛光灯,因为 该款 LED 泛光灯电线为 PVC 材质绝缘层,易出现破损,不适合在户外使用。该 产品不符合欧盟低电压指令和相关欧盟标准 EN 60598
法规标准解析:欧盟《低电压指令》(2014/35/EU)和欧洲标准 EN 60598-1:2008 要求应采取足够的防护措施来保护使用者不会接触到带电部件。
4.纺织服装服饰
(1)化学风险:2018 年 6 月 8 日,德国通报我国生产的皮手套,因为该 产品六价铬含量为 6.6mg/kg,超过 REACH 法规的限制要求。六价铬会造成使用 者的过敏反应。
法规标准解析:2014 年 3 月 26 日,欧盟委员会修订 REACH 法规附件 17 中 六价铬的限制条款,要求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的皮革制品,六价铬含量不得超 过 3mg/kg。
(2)拉绳过长:2018 年 5 月 4 日,法国通报我国生产的儿童夹克,因为 该夹克颈部拉绳过长,易发生意外缠绕,可能会造成儿童窒息,不符合欧洲标 准 EN14682。
法规标准解析:欧盟《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欧洲标准 EN 14682 要求:a.抽绳、功能性绳索和腰带的自由端不能含有立体装饰物(包括套 环)或者打结,应采用热封等方法确保自由端不散开;抽绳必须至少有 1 个点固 定在衣服上,并距离出口距离相等;b.衣服上突出的圈周长不超过 75mm,平圈 的缝合点之间的距离不超过 75mm;c.7 岁以下的儿童服装,必须使用一段完整 材料制成并缝合在衣服的前后端,肩带上的装饰性绳索及固定圈的长度或周长不超过 75mm;7~14 岁的儿童服装,从打结的位置开始测量,到尾端长度不超过 140mm,肩带上的圈的周长不超过 75mm。
5.儿童用品
2018年6 月8 日,荷兰通报我国生产的安抚奶嘴,因为该产品易断裂产 生的小碎片若被儿童吞咽,可能会造成窒息,产品不符合欧洲标准 EN 12586。
法规标准解析:根据欧洲标准 EN 12586,安抚奶嘴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测 试时,不得有脱落部分,以免被婴幼儿误吞而造成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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