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规网

 找回密码
 注册安规
安规论坛 | 仪器设备 | 求职招聘 | 国家标准 公告 | 教程 | 家电 | 灯具 | 环保 | ITAV 签到 充值 在线 打卡 设备 好友| 帖子| 空间| 日志| 相册
IP淋雨机 | 证书查询 | 规范下载 | 资质查询 招聘 | 考试 | 线缆 | 玩具 | 标准 | 综 合 红包 邮箱 打卡 工资 禁言 分享| 记录| 道具| 勋章| 任务
水平垂直燃烧机 | 针焰 | 灼热丝 | 漏电起痕
IP防水防尘设备|拉力机|恒温恒湿|标准试验指
灯头量规|插头量规|静风烤箱|电池设备|球压
万年历 | 距劳动节还有
自2007年5月10日,安规网已运行
代办出口各国原产地证书;贸促会商会使馆海牙认证沙特Saber 埃及COI 中东GCC|CoC直接发证机构水平垂直燃烧机|灼热丝|针焰试验机|漏电起痕试验机
灯头量规|试验指|GB/T1002-2021插头插座量规耐划痕试验机|可程式恒温恒湿试验箱 | 耦合器设备广东安规-原厂生产-满足标准-审核无忧
查看: 1157|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综合话题] 机械式电饭锅温度控制是属于温控器还是限温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7-2 09: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广东安规检测
有限公司提供:
带有附加保温元件的
沙发
发表于 2016-7-4 09:59 | 只看该作者
应该属于限温器,和大多数水壶类似,动作后需要手动复位。温控器是可以自动复位的,在正常工作期间动作,用来控制温度在某个设定值。

点评

限位器和温控器应该不是以手动复位和自动复位来划分的吧? 限位器不能反向动作,意味着不能自动复位(标准说可要求,也可不要求具有手动复位功能,虽然这句话比较废话,但是我还是觉得直接说按照手动复位和自动复位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7-5 09:2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6-7-5 09:28 | 只看该作者
fayevic 发表于 2016-7-4 09:59 ' I3 g& M! e( v/ |# Q4 w
应该属于限温器,和大多数水壶类似,动作后需要手动复位。温控器是可以自动复位的,在正常工作期间动作,用 ...
0 M" h* P, r. E5 Y1 P* h
限位器和温控器应该不是以手动复位和自动复位来划分的吧?
/ H8 G, A0 x& z  U9 e限位器不能反向动作,意味着不能自动复位(标准说可要求,也可不要求具有手动复位功能,虽然这句话比较废话,但是我还是觉得直接说按照手动复位和自动复位来划分不太好吧)
( c+ U6 E" Y$ ~' d; _- l' x: c温控器可以自动断开、自动接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6-7-5 10:44 | 只看该作者
ylgc123 发表于 2016-7-5 09:28 * W) v; }4 {" G( Z0 ^0 {) s. c4 |
限位器和温控器应该不是以手动复位和自动复位来划分的吧?
' k- I3 p1 P& e* b限位器不能反向动作,意味着不能自动复位(标 ...
. i- N% g! [: K% }8 r/ L/ T) z
温控器是保持被控温度的部件温度保持在一个温度区间(最高值和温控器自恢复的温度值之间,这个过程是自动控制的),限温器是保正温度达到某个限定的值不再上升,限温器是可要求也可不要求手动复位。这样的说法肯定是不严谨的。只不过现实中产品大部分是这种情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6-7-5 10:48 | 只看该作者
磁钢式温控,是在煮米饭中,水烧之后动作。属于限温器。关于保温功能,有些产品是一个单独小功率的发热体持续工作实现。有些是通过温控器或者NTC控制主发热管断续工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6-7-5 10:49 | 只看该作者
fayevic 发表于 2016-7-5 10:48
+ I" @4 p! g) a# M磁钢式温控,是在煮米饭中,水烧之后动作。属于限温器。关于保温功能,有些产品是一个单独小功率的发热体持 ...

, B) |& H1 ^/ d4 n9 Z水烧干后动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安规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安规网为您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关于安规|小黑屋|安规QQ群|Archiver|手机版|安规网 ( 粤ICP13023453-10 )

GMT+8, 2024-4-28 06:46 , Processed in 0.225086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广东安规赞助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