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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安规网试行反潜水功能——禁止单独开专帖、灌水激活帐号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1-10-6 17:44
标题: 安规网试行反潜水功能——禁止单独开专帖、灌水激活帐号
您是不是潜水一族?
如果没错,您肯定看到了如下提示:
您潜水时间过长,已达XX天未发帖
(上次发帖:YYYY-MM-DD ?M:HH:MM:SS)
本站限制15天
暂时只能浏览自己的帖子,请到您喜欢的版块发布新帖或回复自己的主题激活


为了论坛的发展,即日起试用反潜措施。当您遇到以上提示时,您可以:
1、回到首页,进入您喜欢的版块,发布帖子即可激活您的帐号;或者
2、点击快速链接里的“我的主题”,回复自己的主题即可激活您的帐号。
[attach]67459[/attach]

您在遇到以上提示的时候,请放弃抱怨,积极发帖;如果这个反潜措施有什么漏洞,敬请联络管理员。

后续反潜水措施可能会增加潜水多久将清空或者扣除一定的虚拟币值。

温馨提示:
1、目前只是增加了提醒功能,并非责罚,请勿错误理解;
2、请勿因激活帐号而恶意灌水,拒绝纯表情帖;
3、请不要单独开帖讨论制度的执行或时间的长短;
4、严禁任何人单独发布专帖、或灌水激活帐号,请保持技术交流第一位;
5、推行或改革某项制度是任何论坛和网站都有的,您可以提意见,但请理性发言,攻击制度的推行或不文明发言一律清空威望禁言30天起。
作者: liaocd    时间: 2011-10-6 18:59
先支持一下,不过希望时间能长一点会好一点。建议4个礼拜!
作者: cwlee    时间: 2011-10-6 19:08
只有回复”我的主题“或发布新帖才能激活账号似乎过于严格,能否将回复其它主贴也算一种激活账号的方式?
作者: liaocd    时间: 2011-10-6 19:09
引用第2楼cwlee于2011-10-06 19:08发表的  :
只有回复”我的主题“或发布新帖才能激活账号似乎过于严格,能否将回复其它主贴也算一种激活账号的方式?
都看不到他人的贴了,你如何回复呢?
作者: Andy.Yang    时间: 2011-10-6 19:10
not so good policy, at least the coins should not be deducted...
作者: 往事如烟    时间: 2011-10-6 19:39
4个礼拜是比较合适的。
作者: admin    时间: 2011-10-6 19:46
It is forum for discussing instead of hiding. No complain but activity.
Currently, coins have not been deducted, but it may be implemented if it is necessary.
作者: ican8848    时间: 2011-10-6 19:47
个人觉得15天没发帖就算违反规则太短了,过年回家休个假就容易超过15天,建议30天
作者: admin    时间: 2011-10-6 20:00
引用第7楼ican8848于2011-10-06 19:47发表的  :
个人觉得15天没发帖就算违反规则太短了,过年回家休个假就容易超过15天,建议30天

该功能是考虑正常时间段的功能,回帖即可激活,并不算违反什么规则,算是一个提醒功能,目前暂时并没有扣除任何分值。所以即使过年等假期超过15天,那也是只是偶尔的一个假期时间段,大家回来打个招呼,聊聊假期琐事,岂不更好?时间长短不是问题。我们只是增加了一个游戏功能
作者: badatong    时间: 2011-10-6 20:15
这年头,到哪混都不容易啊
埋头执行
作者: 547109    时间: 2011-10-6 21:05
支持,但有些公司不让上网就麻烦了。
作者: xadzkjdxhj    时间: 2011-10-6 21:15
感觉时间是短了点
作者: huangke    时间: 2011-10-6 21:16
制度就执行吧.还是有空就上来转转最好.
作者: 蓝白-白蓝    时间: 2011-10-6 21:2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james76    时间: 2011-10-6 21:46
虽然感觉不是很方便,但既然在玩这游戏就要遵守这规则,还是支持吧!
作者: Nezof    时间: 2011-10-6 22:13
支持啊,活跃气氛
作者: chas    时间: 2011-10-6 22:21
十五天,說長不長,說短不知吔
作者: 李诗金    时间: 2011-10-6 22:23
制度!有点严
作者: 老莫    时间: 2011-10-6 22:26
15天是有点短啊,建议30天吧  
作者: gjliao    时间: 2011-10-6 22:56
15天确实有点短啦。既然是规则,是不是应该多征求坛友们的意见会比较好呢?
作者: jsspace    时间: 2011-10-6 23:16
表示支持。。。。
作者: H-RH    时间: 2011-10-7 00:20
先试行一段时间, 再看看效果吧!
作者: fsi409    时间: 2011-10-7 02:30
15天太短了
作者: leejl1228    时间: 2011-10-7 03:53
建議時間可否再考慮延長一點呢
譬如出國玩之類的總不可能隨時有電腦可以上來發帖等等
所以將時間延長可能會比較合理一點
謝謝
作者: zoumm19    时间: 2011-10-7 08:02
是呀,1个月最好,2星期太短
作者: song461212    时间: 2011-10-7 08:08
不支持所谓的反潜措施,15天未发言,就要被惩罚,不合适。坚决反对这一措施!!!把人气不旺的责任转嫁给自己的网友,不妥!!!
作者: 千里无痕    时间: 2011-10-7 08:09
提议最多的是时间太短。个人觉得也是,望管理员能够接纳大家的意见。
作者: pj2008    时间: 2011-10-7 08:10
建议30天为一个周期
作者: 绝对零度    时间: 2011-10-7 08:14
坚决服从制度!
作者: richmary    时间: 2011-10-7 08:18
Support this policy,more and more friends will join in the discussion.
作者: pengwei    时间: 2011-10-7 08:18
过于严格了呢,也感觉很不方便。
作者: jiayou    时间: 2011-10-7 08:23
我也认为以一个月为限比较合理!强烈建议!
作者: kelvinwen    时间: 2011-10-7 08:25
制度是好,但大家好才是真的好呀。
作者: Jessie.Jiang    时间: 2011-10-7 08:34
支持!大家一起踊跃发帖!
作者: aiduoxi    时间: 2011-10-7 08:34
看样子不能潜水了,坚持每天一帖
作者: xqppeng    时间: 2011-10-7 08:38
我也是感觉时间是短了一点!
既然在玩就要遵守这规则, 支持!
作者: asset509    时间: 2011-10-7 08:41
15天太短,建議改為三個月。
作者: brent    时间: 2011-10-7 08:47
你的地盘,你作主,30天最好
作者: luqing_sz    时间: 2011-10-7 08:57
这个政策好,15天的规定比较合理。
作者: ahaqzjz    时间: 2011-10-7 09:05
天天上网站,很少说话
作者: hxyfs13    时间: 2011-10-7 09:08
15天签到一次?哎。。。
作者: wwnw_007    时间: 2011-10-7 09:09
这个制度是防止有人只是潜水,不浮出水面而设的。游泳不是潜水哟!!!需要激起浪花才是真的效果!
作者: hahdhaw    时间: 2011-10-7 09:13
大家好才是真的好,新调查下这个时间比较靠谱,不能下猛药。
作者: zqwb2011    时间: 2011-10-7 09:21
常来看看吧!也许你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作者: 莫惜言    时间: 2011-10-7 09:36
收到。坚决支持
作者: kovkye    时间: 2011-10-7 09:57
有时间的时候可能一天都觉得太长,无时间的时候可能一个月都觉得太短。
作者: gonght    时间: 2011-10-7 10:10
4个礼拜是比较合适的
作者: voicetoyou    时间: 2011-10-7 10:23
适应适应吧。
作者: 墙头小草    时间: 2011-10-7 10:34
这样也好,可以督促自己常来哦
作者: 难得糊涂wrs    时间: 2011-10-7 10:4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李云峰    时间: 2011-10-7 11:10
再好的论坛,再好的平台,假如大家都不参与、不讨论、不奉献,只管闷头下资料,总有一天论坛的资源会枯竭的,那么对于整个论坛的会员来说都不是一件利好的事情。论坛此举只是希望会员能够多多参与进来,大家一起发起话题,参与讨论,上传资源,那么所有的会员都会从中获取相应的利益的,所以请所有会员从大局出发,为了论坛,为了别人也为了自己能够获取更多的知识与信息,请不要过多的抱怨,多多的参与进来那才是所有会员希望看到的结果!至于时间上,论坛会多多吸取大家的意见,给予一定的调整的,目前只是试行,相信会有一个合理的时间调整的。楼上有位会员说的很在理:有时间一天也嫌多,没有时间一个月也嫌少。
作者: schzw    时间: 2011-10-7 11:24
时间再长点比较合适
作者: rickjiang    时间: 2011-10-7 11:26
建议时间长点,一个月,比较方便
作者: 杨柳风    时间: 2011-10-7 13:13
还是觉得不太合理.
作者: lsdb2007    时间: 2011-10-7 13:53
建议一个月,
参与性是论坛生存、发展、壮大的基础!
作者: 胡二饼    时间: 2011-10-7 14:16
短短短短短
作者: yearl    时间: 2011-10-7 14:35
不好意思,是安规网试行反潜措施。
我看成了安规网试行潜规则了。
自罚三杯。

  [s:3]  [s:3]
作者: 贺小梅    时间: 2011-10-7 15:16
不是潜水一族。。。
作者: peterxu    时间: 2011-10-7 15:56
先从此贴开始。。。赫赫。。。
作者: kamuihe    时间: 2011-10-7 17:48
既然在玩这游戏就要遵守这规则,还是支持吧
作者: coffee    时间: 2011-10-7 20:26
入乡随俗、、、
作者: yycchh    时间: 2011-10-7 20:43
最近太忙!支持一下,希望时间长些哦。
作者: 谦谦婉兮    时间: 2011-10-7 22:10
鼓励发言应该另谋其道。潜水又没有错。

不过现实生活中,我还是比较喜欢问问题的童鞋。
作者: bage0213    时间: 2011-10-7 22:14
您潜水时间过长,已达18天未发帖
(上次发帖:2011-09-20 PM:20:33:01)
本站限制15天

暂时只能浏览自己的帖子,请回复自己的主题帖恢复权限



建议30天。
作者: liuyouqing    时间: 2011-10-7 22:42
支持大家都多多发言
作者: 消逝    时间: 2011-10-7 23:07
可能水立方要火了
作者: 山炮    时间: 2011-10-8 01:03
顶一下。
作者: yhj122333    时间: 2011-10-8 07:45
时间规定太短。。。。。。
作者: LUSHUFEN    时间: 2011-10-8 08:23
明白,遵守了!
作者: 水中月    时间: 2011-10-8 08:24
支持,但是要考核方法能否细化和人性化一点呢?比如某位成员一直以来很积极的发帖,几乎每天都发,临时有时单个15天,这样的成员是否可以考虑时间稍长一点呢?仅供参考!
作者: zycjf    时间: 2011-10-8 08:34
制度就是制度,执行。
作者: digmay2002    时间: 2011-10-8 08:36
这个规则看上去合情但是不合理。浏览网页不见得一定有主题可以回复,如果这样不是鼓励大家灌水?
作者: 在多的画面    时间: 2011-10-8 08:38
十五天确实有点小短,不过不反对,也不支持。
作者: redminipen    时间: 2011-10-8 08:54
   潜水一族冒个泡
作者: a324015116    时间: 2011-10-8 09:10
国庆咋不送金币呢?
作者: cuipf060201    时间: 2011-10-8 09:19
我打开一看,我已潜水18天了,想回自己的主题帖,有附件,但被告知:只有特定用户才能加附件,请问一下是什么原因?是不是以后都不可以加附件了,还是临时的?
作者: 风1119    时间: 2011-10-8 09:20
看来不得潜水咯
作者: 安规菜鸟    时间: 2011-10-8 09:23
支持!!
作者: gracehover    时间: 2011-10-8 09:28
支 持
作者: starsk    时间: 2011-10-8 09:39
15天,还可以接受吧
作者: 4sea    时间: 2011-10-8 09:49
先试行一段时间也好
作者: muhong    时间: 2011-10-8 10:17
以后要定时冒泡~
作者: roy517    时间: 2011-10-8 10:19
支持!
作者: ylzyt    时间: 2011-10-8 10:26
引用第14楼james76于2011-10-06 21:46发表的 :
虽然感觉不是很方便,但既然在玩这游戏就要遵守这规则,还是支持吧!

游戏就有规则,生活在游戏中,必需要遵守规则。要不只能被淘汰的份。现实如斯。
作者: ylzyt    时间: 2011-10-8 10:29
不论政治,没有谩骂,没有不良信息挺不错的交流平台,如今限制越来越多,不过即然在游戏中,就得服从游戏规则,要不就成为制定规则的人。
作者: DavidChiu    时间: 2011-10-8 10:55
建議加長潛水天數的限制門檻, 但不論如何,支持相關規則實施!!
作者: amote2008    时间: 2011-10-8 11:23
可以看得出来,管理员为了安规网的繁荣发展是费了不少心思啊。
虽然这个制度本身给人感觉不好,但是我个人表示理解。
作者: af204    时间: 2011-10-8 11:29
15天虽然有点短,但还是支持
最近事情比较多,上网的时,都是登下QQ,让QQ挂着,也没怎么聊天,上论坛了
作者: waagw    时间: 2011-10-8 12:00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作者: cynthialee    时间: 2011-10-8 12:25
什么时候开始正式试行??
作者: 流@星    时间: 2011-10-8 12:28
也和谐了
作者: sparrow    时间: 2011-10-8 13:43
建议延长时间,有时候忙起来可能就不会经常性的发帖了。毕竟网站是为了方便大家相互学习的。
作者: luoweijun    时间: 2011-10-8 15:41
支持一下。
作者: 安规浩子    时间: 2011-10-8 16:06
斑竹真是绞尽脑汁啊
作者: kinglxj    时间: 2011-10-8 16:07
理解 支持
作者: jianbliu    时间: 2011-10-8 16:36
哈哈, 给我加分, 我没有记错的话, 以前建议里面有这一条,
作者: 我不是灰太狼    时间: 2011-10-8 18:22
说实话,偶都不知道我上次发言是什么时候了
作者: jsbao    时间: 2011-10-8 19:26
支持论坛,支持安规
作者: sunzuobin    时间: 2011-10-8 20:55
俺也觉得4个礼拜比较合适。
作者: z47617731    时间: 2011-10-8 21:11
时间太短了``能否长点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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