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0楼jianfie于2010-07-05 09:26发表的 毛公司让我毛了 :8 c; w( {7 H. U& N4 M+ ^2 p, u% [" l
我在这公司签了3年合同,做了一年。现在辞职。老板竟然让我赔偿公司招聘费用,以前为公司业务的出差费用。还有2个月工资的违约金(还有2年未履行合同)。合同里根本就没有这些东西。我很是无语。 [s:79] 有质深人士给指点下吗??这些是否合理。
引用第7楼jianfie于2010-07-05 10:22发表的 :
我现在真不想在这耗时间了,想拿了6月的工资直接走。就是等一个月工资也被他扣完了,还白干一个月。
引用第2楼Donaldxiao于2010-07-05 09:40发表的 :3 R: W( j: v* [3 {, D- `) P2 i' n
看来你是个人才,想辞职都难,佩服. [s:83]
引用第16楼waagw于2010-07-05 16:22发表的 :* J+ Z. H1 `( b' O
新的劳动法是不需要赔偿什么违约金的,但很多公司会抓住你是新劳动法之前签的合同照样要你赔偿。最好咨询权威部门,也不要闹的太僵哦现在的老板下黑手的非常多哦
引用第19楼week于2010-07-05 16:40发表的 :
搞清老板的背境,知已知彼,才能有勝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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