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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加拿大《禁止特定有害物质法规》新增五项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打印本页]

作者: town21    时间: 2016-10-28 15:38
标题: 加拿大《禁止特定有害物质法规》新增五项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2016年10月5日,加拿大Gazette发布公告,修订《禁止特定有害物质法规》(SOR/2012-285),现行的法规为(SOR/2016-252)。新增五项有害物质的限制要求:
※ 六溴环十二烷(HBCD)
※ 全氟辛酸,其盐类及前驱体(共同称为PFOA)
※ 长链全氟羧酸,其盐类及其前驱体(共同称为LC-PFCAs)
※ 多溴二苯醚(PBDEs)
※ 全氟辛烷磺酸(PFOS)
另外,2015年4月4日加拿大Gazette曾就该修订发布草案向公众征求意见。
实施时间:
该法规实施的时间为注册后三个月。如果第三个月没有该日期,即第三个月最后一天。
修改摘要:
※ 但该五项物质仍然允许用于实验室分析或科学研究。
※ 在物质或产品使用超过10克的物质,每个人必须在一年内向部长提交表 3的有毒物质信息。每个物质或者每个产品该信息必须在一年内提交一次。
如下法规被废止:
1、全氟辛酸,其盐类和某些其他混合法规(SOR/2008-178)
2\多溴二苯醚法规( SOR/2008-218).
※  新增五项有害物质,详细情况如下表:
    来源:http://www.baclcorp.com.cn/show.asp?para=cn_2_7_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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