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规网

 找回密码
 注册安规
安规论坛 | 仪器设备 | 求职招聘 | 国家标准 公告 | 教程 | 家电 | 灯具 | 环保 | ITAV 签到 充值 在线 打卡 设备 好友| 帖子| 空间| 日志| 相册
IP淋雨机 | 证书查询 | 规范下载 | 资质查询 招聘 | 考试 | 线缆 | 玩具 | 标准 | 综 合 红包 邮箱 打卡 工资 禁言 分享| 记录| 道具| 勋章| 任务
水平垂直燃烧机 | 针焰 | 灼热丝 | 漏电起痕
IP防水防尘设备|拉力机|恒温恒湿|标准试验指
灯头量规|插头量规|静风烤箱|电池设备|球压
万年历 | 距国庆节还有
自2007年5月10日,安规网已运行
IP淋雨设备| 恒温恒湿箱| 拉力机| 医疗检测设备沙特Saber 埃及COI 中东GCC|CoC直接发证机构水平垂直燃烧机|灼热丝|针焰试验机|漏电起痕试验机
灯头量规|试验指|插头插座量规|灯具检测设备耐划痕试验机|可程式恒温恒湿试验箱 | 耦合器设备广东安规-原厂生产-满足标准-审核无忧
查看: 6443|回复: 3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职场经验] 公司这样做对我好还是不好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8-9-19 10: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广东安规检测
有限公司提供:
做测试工作两年啦,也算有一定经验,待遇却~~~~
/ S2 H0 g5 I/ x8 [最近公司向我提了一个个人账户的计划:
& C: G; Q9 ?5 c# L账户基金组成:' L' t4 i! w2 u; J
1.个人:200/月1 {: z+ [4 ?+ x2 d! F/ E
2.公司:400/月) P- W3 i, f" U: t4 F) |: V  _
基金返还计划:
3 l* L- j' c3 Q8 n1.两年内离开公司,06 C, G5 Y2 d) Q8 O
2.两年后离开公司,个人100% 公司06 q1 e) V4 I" K& `
3.三年后离开公司,个人100%公司40%
8 X2 `' w% v# W0 A8 j8 F1 a9 l4.四年后离开公司,个人100%公司60%! W2 F/ Z, U+ V; R5 s, V+ B: B
5.五年后离开公司,个人100%公司100%3 j+ l# H, a4 M- z# O5 n

3 O" Y' h3 Y8 M
: y6 [- b0 Y# I+ {; G- t! W通过这种个人账户计划就算是对我加工资,你们说是对我的奖励还是束缚??" n( j* l$ z9 n. P* L% U# x; o6 w

  \  @2 b- a/ s& ~! V, `* S现公司对我先加200,再扣200补400做基金,一来一回,我目前能拿到的钱没有一点变化,就这样完成了对我的加薪~~呵呵~~我真不知道有没福气拿到公司给我的加薪呀!!
! q2 y0 u' b' N$ \$ b5 {: c        这是对我的精神枷锁,还是对我能力的肯定??公司这样做对我好还是不好??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8-9-19 10:53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我两年内离开公司,这种加工资方法反而变成了变相扣工资,天呀,我的工资本来就不高,现在还要扣200,叫我怎么活呀??
板凳
发表于 2008-9-19 10:58 | 只看该作者
感觉有点押金的味道, 个人部分应该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提取, 不过, 如果真的能定性是押金, 你们公司会很惨!
地板
发表于 2008-9-19 11:01 | 只看该作者

这要看你的心态!

关于这个问题确实很难做出回答,着重要看你的个人心态如何,有句话叫“人生当中你的心在哪里收获才会在哪里”,这种事情还是你自己拿主意比较好,大家毕竟是局外人,只能给你提一些建议或者意见!
5#
发表于 2008-9-19 11:03 | 只看该作者
是不是有违背劳动法啊
6#
发表于 2008-9-19 11:04 | 只看该作者
通过这手段来稳定企业的人员稳定. 如果能干久点,那么你离开的收获还是不错的.尤其五年后离开, 公司的那部分也是你的了.
7#
发表于 2008-9-19 11:06 | 只看该作者
福建与长三角的许多公司喜欢这样做! P9 E8 b2 }. }# d
其实就是变相的押金
8#
发表于 2008-9-19 11:12 | 只看该作者
不会吧,我的和你一样
9#
发表于 2008-9-19 11:13 | 只看该作者
经咨询律师朋友,可以肯定这200元/月为押金,连相都没变,因为这是你的劳动所得,公司无权扣押,就算你干满两年了,公司不仅仅要退还你100%,还应支付利息才对,所以即使你与公司签了这种协议都算非法协议,法院一般不预支持.* s3 ]/ r, k% X0 B! [, L# ]
事实上,收取押金,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公司将会因此赔偿双倍薪水作为惩罚,但具体案例操作,不敢乐观
10#
发表于 2008-9-19 11:15 | 只看该作者
第一次见,方法感觉不错.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安规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安规网为您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关于安规|小黑屋|安规QQ群|Archiver|手机版|安规网 ( 粤ICP13023453-10 )

GMT+8, 2024-9-28 01:34 , Processed in 0.069011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广东安规赞助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