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规网

标题: 关于设备开孔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wolfxu    时间: 2010-10-27 17:34
标题: 关于设备开孔的问题
如果是三类设备,设备的开孔还会要求4.6吗?
作者: 安工    时间: 2010-10-27 18:14
要求!
作者: powerlg    时间: 2010-10-28 17:07
引用第1楼安工于2010-10-27 18:14发表的  :1 N* X2 v1 H. V' n8 w7 W  ~
要求!

, [* {9 m2 t2 `/ R简单明了。
作者: 微之欢颜    时间: 2010-11-1 10:47
可携带式设备有的是三类设备,肯定要满足 可携带式设备的开孔啊!
作者: 山炮    时间: 2010-11-1 13:24
不要求。
作者: 琥珀流云    时间: 2010-11-1 13:39
要求不要求 要给个解释啊,或者把标准弄上来,别误导我们这些新人
作者: June.Zhao    时间: 2010-11-1 17:11
三类的话,要外壳只是起功能绝缘和美观作用的
作者: 琥珀流云    时间: 2010-11-1 17:15
引用第6楼June.Zhao于2010-11-01 17:11发表的  :! H2 C1 e, Q) M# L; l
三类的话,要外壳只是起功能绝缘和美观作用的
你这就不对了~~三类设备的外壳也要满足防火要求(除了些特别例外就不用防火外壳比如 LPS供电且元器件安装在V-1材料上),虽然是SELV电路供电,三类设备也有可能异常的时候存在火源
作者: 山炮    时间: 2010-11-1 22:08
我错了,只要有可能由于跌入被别针、钉书钉而引起内部打火,就应当加密栅格或采用网罩或挡板保护。标准中相关条文4.6.4并不是指触电危险。
作者: June.Zhao    时间: 2010-11-2 08:48
引用第7楼daxia121于2010-11-01 17:15发表的  :, X& F% |# V5 Y, a: y4 }0 Y9 p/ g

) P( {/ V/ x. f$ m3 P. ^4 l你这就不对了~~三类设备的外壳也要满足防火要求(除了些特别例外就不用防火外壳比如 LPS供电且元器件安装在V-1材料上),虽然是SELV电路供电,三类设备也有可能异常的时候存在火源

3 x7 Z" k! ?) ?+ F嗯,大侠指教的对,虚心接受
作者: kelvinwen    时间: 2010-11-2 08:53
又学习了。
作者: wolfxu    时间: 2010-11-2 10:06
这个问题论坛中有很多帖子,但是每次都是不了了之。希望这个帖子可以得出圆满的结论。
作者: bob_dai    时间: 2010-11-12 00:55
结论是如果设备内没有电气危险,机械危险,起火危险的话对外壳开孔没要求,只是没外壳都没关系。' g$ X% T( l3 A4 Z
如果有电气危险或者机械危险需要满足防触及的要求,如果有起火危险的话需要满足防火外壳的开孔要求。




欢迎光临 安规网 (http://bbs.angui.org/)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