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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astm f963 08该玩具需要做4.18条款吗? [打印本页]

作者: peterxu    时间: 2010-3-6 11:57
标题: astm f963 08该玩具需要做4.18条款吗?
如图,按照ASTM F963 08,该玩具需要做4.18.1的测试吗??也就是可以插入直接为3/16in的圆杆,则应也可插入1/2in的圆杆以防止手指夹入吗?...我认为是需要按照4.18.1做的,它是活动部件间的可触及间隙,大家认为呢??.谢谢
8 G! y# `- K3 b  \  另外需要评估4.6.1  4.6.1.1   4.6.1.2吗???
作者: hewei    时间: 2010-3-6 13:37
我个人觉得4.18.1要从几个方面去判定:
. L& [2 D( z) L) @4 b4 wA 产品在玩耍过程中的可预见能否会夹住手指《包括产品在玩耍过程是否可预见能承/ ]  q& h: D- P: b# v$ f
  载儿童重量》: v4 K( u# q8 [5 X+ j$ M
B 产品自身的重量及玩耍过程中所产生的动能' y. _7 P0 M5 m  m
C 产品轮子周围的形状,结构,材料
* t- Y' f, L4 b单看产品图个人觉得是PASS
作者: peterxu    时间: 2010-3-6 14:33
該玩具是可活動的,如果按照要求的話,是可以插進3/16in的圓棒,但無法插進1/2in的圓棒,無論其活動至什么位置......4 L  t+ q3 _* ?5 X1 U
  hewei,你上面講的這几倏是你自己的經驗還是標準上有講呢??謝謝
作者: hewei    时间: 2010-3-6 15:19
引用第2楼peterxu于2010-03-06 14:33发表的  :
3 L5 ~3 D4 `6 v! t" x, t& l% K: W* o  該玩具是可活動的,如果按照要求的話,是可以插進3/16in的圓棒,但無法插進1/2in的圓棒,無論其活動至什么位置......
4 t4 }1 T+ W; n' b- u  hewei,你上面講的這几倏是你自己的經驗還是標準上有講呢??謝謝
呵呵只是自己的经验6 l( b2 l$ C- A! }8 F  L, J
仅供参考啊( \: P, X- \3 w0 c
我觉得这个产品单看轮子两侧的间隙是PASS,我们有做类似的带轮的玩具
7 ^# D2 j4 `4 V, C注意产品活动部件的铰链啊!《活动部件的重量不能超过250G》
作者: abseb    时间: 2010-3-6 16:21
周六的下午上班真的是让人郁闷的事,回个贴吧
# j- P7 E4 p& {4 E" L   4.18.1标准比较模糊,不过接触玩具时间久了会明白点他们想说的意思的,以前在深圳的时候,实验室普遍认为这一条主要针对带驱动的轮子和乘骑类玩具的轮子,其它比较特殊的也会看一下,不过基本不会有什么问题。带驱动的轮子主要指遥控车的驱动轮(一般是后轮),还有就是惯性车轮,回拉车的与发条连接的轮子,乘骑类被标准点名了,那就都看,主要就这些。兄台的玩具轮子明显没驱动,所以我认为不需要看这一条。
/ P3 K0 f( C8 L) F6 A% R' d. \- ?2 \   还有,千万别问我为什么只看上面说的两种轮子。
作者: peterxu    时间: 2010-3-6 16:22
其实现在问题不是PASS或者FAIL,我想问的就是4.18.1需不需要评估,4.6.1   4.6.1.1   4.6.1.2需不需要评估,我是认为都需要评估.....
作者: hewei    时间: 2010-3-6 17:02
都需要评估
作者: jason_steel    时间: 2010-3-7 17:52
引用第4楼abseb于2010-03-06 16:21发表的 : . Q" Y3 {( e' @3 j, T% [
      周六的下午上班真的是让人郁闷的事,回个贴吧
5 x2 w! H5 B/ u$ f9 Z  4.18.1标准比较模糊,不过接触玩具时间久了会明白点他们想说的意思的,以前在深圳的时候,实验室普遍认为这一条主要针对带驱动的轮子和乘骑类玩具的轮子,其它比较特殊的也会看一下,不过基本不会有什么问题。带驱动的轮子主要指遥控车的驱动轮(一般是后轮),还有就是惯性车轮,回拉车的与发条连接的轮子,乘骑类被标准点名了,那就都看,主要就这些。兄台的玩具轮子明显没驱动,所以我认为不需要看这一条。
& D7 k4 ~0 W' F! B  还有,千万别问我为什么只看上面说的两种轮子。
! M: T: C  R( h* ?( U/ v8 h
这种理解基本上是公证行的一种共识。
作者: abseb    时间: 2010-3-8 09:19
引用第7楼jason_steel于2010-03-07 17:52发表的  :
$ I- N% W0 D% y# i 6 `; O# v2 k1 F( ?# o
这种理解基本上是公证行的一种共识。
嗯,一直在公证行打工的,习惯了这类思维。
作者: peterxu    时间: 2010-3-8 09:25
引用第8楼abseb于2010-03-08 09:19发表的  :
( B8 W* J- L( G) e1 X; u
& x8 q% ~2 t: _: S6 Z: o嗯,一直在公证行打工的,习惯了这类思维。
请教一下,4.6.1  4.6.1.1  4.6.1.2及4.7.1, 4.7.2 , 4.7.3 , 4.7.4 ,  4.7.5这些条款在做能力比对时需要评估吗??第一次做能力比对,对它的一套不是很适应....谢谢....
作者: milou    时间: 2010-3-8 13:57
引用第4楼abseb于2010-03-06 16:21发表的  :
9 r1 i0 I% [7 f, Q      周六的下午上班真的是让人郁闷的事,回个贴吧( d5 E% T1 q( M3 V" R
   4.18.1标准比较模糊,不过接触玩具时间久了会明白点他们想说的意思的,以前在深圳的时候,实验室普遍认为这一条主要针对带驱动的轮子和乘骑类玩具的轮子,其它比较特殊的也会看一下,不过基本不会有什么问题。带驱动的轮子主要指遥控车的驱动轮(一般是后轮),还有就是惯性车轮,回拉车的与发条连接的轮子,乘骑类被标准点名了,那就都看,主要就这些。兄台的玩具轮子明显没驱动,所以我认为不需要看这一条。
% E* S3 @' S% W7 E% _   还有,千万别问我为什么只看上面说的两种轮子。
5 C8 c' n0 V; {* H+ L# g+ R
同意,我们实验室理解的轮子也是指乘骑类玩具或带驱动的,所以不需评估。
/ a6 a* g( r" A4 ?) l* l# h! w4 `4.6.1是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上的小零件的要求,需要评估;9 m* I' u: H, F( L; S$ q
4.6.1.1是对测试的进一步说明,需要评估;# c1 v. ~6 h+ K7 }7 X7 X# Q
4.6.1.2也需要评估,以确定是否属于豁免清单中的产品;
& e% n7 E1 ^) N5 S4.7.1,4.7.3-4.7.5的前提是对可触及的金属、玻璃、模塑、螺栓等的评估,图中玩具显然不存在这类部件,无需评估;3 a, D0 m- s  J/ o( r: u5 O4 w
4.7.2要求“48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不得含有可触及的危险功能性锐利边缘”,前提是“48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需要评估,3C检测也需要评估这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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