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4楼yishenger于2007-09-04 10:55发表的 :
GLP实验室简介8 O2 R: G: m, A
世界各国为避免在进行医药品研发过程中,研究实验无谓的重复与浪费,研究实验室多采用一致性的国际认证标准-GLP。国际上有关医药品的GLP,目前主要由美国食品暨药物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简称FDA)所制订。
所谓GLP,就是Good Laboratory Practices的缩写,翻译为「优良实验操作规范」。是对于从事实验研究的计划、执行、监督、纪录、报告和档案的实验室,针对其组织架构、工作方法和有关条件所提出的法规,目的就是提高试验数据的质量和有效性。而符合GLP规范的研究实验室,称为GLP实验室。1 B; W+ u5 M ~) }$ Y) H" y Z
七十年代以前,欧美国家都订定相关法规,例如美国的联邦食品法、药品法、化妆品法等,严格规定生产厂商对生产的药品、动物用药和医疗器材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食品和食用色素的安全性负责;同时,授权政府相关部门,如:美国政府的食品暨药品管理局(FDA),负责查核厂商的测试结果,并证实其产品是否安全、有效,只有经过这些机构认可核准后,方可上市。 j6 R: O: L$ \
到了七十年代中叶,生产厂商向美国FDA递交的测试报告,都能准确地说明研究过程,和精密地报告实验数据;然而,当FDA复核一家大药厂递交的两个治疗药品的申请报告时,却发现了一个匪夷所思的状况:报告中出现自相矛盾的数据和不合理的工作规范。因此,FDA对于该报告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随后要求该药厂的实验室进行一次「追因检查」(for cause test),以确定数据不一致的原因和程度,并揭示这些研究在设计、执行和报告上的缺陷。经过进一步查访,也发现了其它厂商有若干类似问题。令FDA、美国国会、工业界以及社会大众震惊的是:许多有关产品安全性的研究可能是无效的。为此,FDA成立了一个工作小组,专门研究制定相关的程序和方法,以确保递交给FDA的临床前试验安全性报告之有效性及可靠性,之后FDA公告有关研究实验室的评估标准和执行的政策。* i: H3 A' x5 q5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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