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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几条原则让孩子少受伤害 [打印本页]

作者: yeming12345    时间: 2007-8-10 17:50
标题: 几条原则让孩子少受伤害
几条原则让孩子少受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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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介绍,有很多玩具使用的材料、工艺都很好,但没有标明适用于哪个年龄段的。本来应该给3岁以上孩子的玩具,却买给了1岁儿童,很容易出现误吞零件,导致窒息等伤害。
- G$ c8 c$ }' E2 h/ s  我国的玩具新标准严格区分了玩具的适用年龄,3岁和8岁是年龄分组中比较明显的分界线。对于适合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标准中特别增加安全要求。这个年龄组的儿童,特殊点是习惯性地把物件送入口中。他们使用的玩具,一定要考虑到与小零件有关的潜在噎塞和窒息危险。
. F& Y- ^/ e- M6 V7 D7 b  玩具的种类繁多,请家长们在购买时记住下列原则,它将给孩子带来更多安全:: U* P) S% R% F, v' D5 {
  确保软体摇铃、挤捏玩具、出牙玩具即使是在最压缩的状态也不能完全塞入孩子的口中。
) Z; g1 M$ c, v; b  无论孩子年龄多大,如果他们仍有啃咬物体的习惯,都要确保玩具或玩具部件尺寸足够大,不至于被孩子吞下、塞住嘴或喉咙。只有8岁以上的孩子才能玩带有加热元件的电动玩具,而且他们玩这些玩具时要在大人的监督指导下。
& z1 t6 |3 h9 K1 u+ A5 `  确定孩子使用的箭和镖的顶部是钝的,例如采用橡胶或软塑料吸盘、塞子或其他保护形式。
% ?. ]# T3 T0 k. M8 B3 S6 G  自己动手检查一下毛绒动物玩具和布娃娃的缝合处是否牢固结实,眼睛、鼻子、纽扣、带子或其他装饰品应固定良好,不能被拉下或咬下。最后还得记住一点,玩具的包装袋千万别让年幼的孩子拿着玩。 9 E2 B) O7 @- }) P: K" f: Q.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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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b830911    时间: 2007-8-10 18:21
大人要注意了
作者: kerrywhg    时间: 2007-8-10 23:05
玩时一定要有人照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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