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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手机命案”元凶是把“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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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own21
时间:
2009-2-5 14:24
标题:
广州“手机命案”元凶是把“枪”
牛年正月初五晚7时30分,阳历2009年1月30日,广州越秀区东华南路19号一声爆炸引来了各方的关注。从事发当天到昨日,整整6天,广州全城媒体对事件进行了反复回放和轮番的报道。关注焦点从手机到电池,从炸药到自制击发装置。不同的说法,不定的猜测,在没有的权威说法时,这些说法异常碎弱,几乎都只有一天寿命,在第二天或不久都一一被否认。真相究竟如何,目前仍有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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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可靠渠道获悉,警方经过调查目前已经确认,1月30日发生在越秀区东华南路电脑专卖店爆炸案中,造成店内一名男子被炸死的不是手机,而是其携带的自制击发装置意外走火,子弹射出后击中其颈部动脉所致。由于死者涉嫌私藏弹药,该案已成为一宗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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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大年初五)晚7时30分许,这家位于东华南路19号的电脑专卖店内突然发出一声爆响,一名男子当场倒地身亡。由于现场有目击者称,该男子是被手机炸死,事件经由媒体报道后引发公众强烈不安,市民纷纷追问该男子所持手机的品牌和型号,并对手机电池安全问题表示疑虑。就在舆论焦点集中到手机安全上之时,陆续有消息传出,夺走男子性命的并非手机,而是另有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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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说法,记者昨日从可靠渠道获得证实。据介绍,死亡男子是涉案电脑专卖店的员工。事发当晚,该男子与同事在店内整理物品,其装在袋子里的自制不锈钢击发装置(作用类似枪)不慎落地,该装置发射出的子弹,击穿了他的颈部动脉,令其当场倒地身亡。警方还在现场发现了9发51式手枪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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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知情者介绍,死者名叫黄和平,今年45岁。另据介绍,击发装置是枪械的一个配件,可以用来发射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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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为何要携带这种击发装置?他究竟是什么身份?目前警方正在进行调查之中。相关人士分析指出,这起事件之所以被误传为手机爆炸,可能是由于击发装置是装在袋子之中,目击者未能发现,掉落摔碎的手机就被当成了元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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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死者即将接受尸检,由于其涉嫌私藏弹药,该案已经成为一起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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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知情者表示,待警方调查清楚后,就将向社会公开发布案件有关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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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治爆缉枪成绩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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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为什么要带这种自制击发装置?他的击发装置从何而来?在警方公布详细案情前,这些都成为新的疑问。记者查阅资料发现,近年来,广东省曾多次大力开展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的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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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至9月,公 安部部署专项行动。广东收缴枪支192767支(其中仿真枪支181129支)、管制刀具19.2万余把、炸药28704.9公斤、雷管68793枚、导火索37815.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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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查处涉枪案件、收缴枪支弹药的数量在全国名列第一,收缴管制刀具全国第二,在公 安部组织开展的该专项行动考核评比工作中,广东省的综合成绩位列全国第六名,得到公 安部以及广东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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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广东省公 安厅又根据公 安部部署开展了专项行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当年6月25日,打掉涉枪团伙4个、收缴非法枪支4231支(其中仿真枪2538支)、子弹6497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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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警方打掉一个盘踞在海珠区沥滘一带的黑恶势力团伙。该团伙将一间塑料模具厂变成制造枪支、弹药的“地下”工厂,制售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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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南爆炸案六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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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各报皆称手机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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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东华南路爆炸案的原因十分偶然。1月30日晚8时10分左右,广州不少媒体接到线索,称广东省人民医院内有一伤者因手机爆炸治疗无效死亡。10多分钟后,有电视台记者赶到省医采访此事,却被告知,情况不详,无法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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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该记者意外得知,当晚7时30分,越秀东华南路19号一商店同样发生手机爆炸,一名店员死亡。随后,全城媒体纷纷赶至东华南路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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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采访中,各媒体基本确认两点:首先确实有一具尸体躺在店内,尸体旁“还有一个四分五裂的直板手机”;其次是事发后隔壁一家便利店店员称,事发店内有一名店员跑出门口呼叫保安,称死者是自己的一名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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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各媒体报道基本一致:死者是一名20岁出头的男性店员,爆炸物是放在死者衣兜内的一块刚刚充电不久的手机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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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电池成为众矢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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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当天,媒体公布手机爆炸后,各方对手机品牌的关注空前高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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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有媒体报道,表示警方向该报证实“死者确因手机爆炸而死,警 察正对手机及电池型号、爆炸的确切原因作进一步调查”。但警方未透露手机的品牌、具体型号以及该手机是否改装过,是名牌手机还是山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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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的追踪报道中,各报均把手机电池的质量问题作为了核心报道点。由于手机电池爆炸并非个案,电池质量问题引起了各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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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公报》甚至表示,爆炸事件在广州除了掀起对“山寨手机”的声讨之外,更有市民要求政府部门加强电池市场的监管,禁止不安全的电池流通到坊间。该报还称,事件还引起了广东省质监部门的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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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在当日的报道中,死者死亡原因更加明晰,是被割断颈部动脉后流血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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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变自制火药爆炸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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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有渠道传来消息,首度表示爆炸元凶并非手机电池而是他物。有消息人士透露,事发时死者上衣内还携带有其他物品,其中某件物品诱发了手机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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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一说法及至手机爆炸的具体原因,警方当日仍未表态,表示案件仍在调查。同时,死者家属已经前来广州的消息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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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外地关注本案的媒体仍然继续对手机电池保持高度关注并展开调查,而北京晚报走访当地手机批发市场后表示,同一品牌的手机电池,价格差距竟然达到5倍,而对于“便宜得邪乎”的电池,消费者并不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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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其他物品爆炸说”开始传播。当日,有媒体接到消息,称爆炸物确非手机而是死者“随身携带的自制火药发生爆炸,放在口袋里的手机同时被炸成碎片,因此被许多目击者误认为是手机电池爆炸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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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死者的几名亲属现身广州。这几名亲属首先在越秀区白云派出所确认身份,随后前往殡仪馆辨认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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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元凶为自制击发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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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一条消息在网络流传:死者为该店店员,45岁,死因并非手机爆炸致死,“而是自制的不锈钢击发装置落地走火,子弹射穿颈部动脉而死。另外,现场一黑色包内还遗有9发51式子弹。”本报记者昨日则从相关渠道获悉,死者颈部伤口为“一不规则圆洞,比乒乓球稍微小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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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报道其衣内携带爆炸物的纸媒则称,有知情人士透露,“死者在电脑店只工作了19天,且确定是自带的易燃易爆物品发生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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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纸媒还表示,“据死者的父亲透露,其儿子今年未满20岁,是家中独子,在外面打工时间不长,因此并非‘多年没有回老家’。对于昨日广州某报报道的关于通知家属死讯的电话号码就是爆炸的手机号码,死者父亲既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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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天后,从最初的统一报道手机爆炸,各媒体又开始集中转向手机外物品爆炸,但对于个中细节,出入显然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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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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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谁?为何带“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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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昨日,东华南路电脑专卖店爆炸案已经发生整整6天。6天里,伴随这起事件的是一个又一个的疑问。昨日有权威消息确认,导致店内男子死亡的是自制击发装置走火,并非手机。伴随着这一消息,新的疑问又产生了:这名男子到底是干什么的?他为什么要携带这种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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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警方公布相关案情前,一切都显得疑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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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亡男子身份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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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东华南路19号。该电脑专卖店大门紧闭,一块巨大的塑料布,遮挡着玻璃大门。透过塑料布边上的缝隙,可以看到店内物品散落一地,仍然保留着警方搜查后的状况。附近商铺员工均表示对该店情况不太了解,对死者也没有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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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可靠消息表明,身亡的男子名叫黄和平,今年45岁,是专卖店内的员工。那么,他是什么时候来到这家专卖店工作的呢?昨日,记者多方努力尝试联系该专卖店的负责人,但都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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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附近一家空调店的老板向记者透露,该店于2007年下半年开办,老板是一名二三十岁的青年男子。自称经常出入该店的这位人士表示,店内的员工都很年轻,“都是20多岁的年轻人”,并未留意到有这样一名40多岁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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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采访死者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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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事件发生之后,黄和平的家属就来到了广州,并多次接受警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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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各家媒体记者都曾试图联系他们,以便了解黄和平的具体身份及事件相关情况,但均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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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过程中,广州一媒体报道称记者曾于2月3日在白云街派出所门前巧遇黄和平家属。但对于记者的采访,黄和平家属表现得非常抗拒。谈论到爆炸原因,则显得情绪激动,“警 察调查这么久都没有定论,我们怎么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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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枪械原因成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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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可靠消息,死者装在袋子里的不锈钢击发装置不慎落地,该装置发射出的子弹,击穿黄和平颈部动脉,令其当场倒地身亡。警方在现场还发现了9发51式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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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到底是做什么的?为什么要带这些东西到店里去?”闻听此消息的人们纷纷发出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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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是他买来防身的,也有可能是用于买卖。”有人士猜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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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法律界人士则指出,不管原因为何,黄和平已经涉嫌私藏枪械,所以该案已经构成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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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腾讯网
作者:
摇头娃娃
时间:
2009-2-5 14:33
我晕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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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这样的事情?太悬疑了吧。
作者:
wwnw_007
时间:
2009-2-5 14:43
手机电池安全隐患也确实令人担心受怕的哟!
作者:
lixuf1
时间:
2009-2-5 14:43
手机也是不安全的~
作者:
muhong
时间:
2009-2-5 19:42
晕~大出意料~
作者:
gzRICKY
时间:
2009-2-6 09:34
从电器到手机。。。。。。。。。。。,山寨货实在是太多了!!!
作者:
sabrina
时间:
2009-2-6 09:38
引用第4楼muhong于2009-02-05 19:42发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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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大出意料~
是啊!
作者:
frankpeng
时间:
2009-2-6 09:41
原来如此....
作者:
bricktung
时间:
2009-2-6 17:00
听来听去, 令人摸不得头脑, 到底何以致死呢?
作者:
honseng
时间:
2009-2-6 17:13
这次事件元凶变化真快:电池-----手机------Huoyao-----Q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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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定案啦,不然还真不知该说是“xx爆炸案”呢!
作者:
sfw1984
时间:
2009-2-6 17:42
怎么公有这么多枪枝,太可怕了
作者:
playa666
时间:
2009-2-7 08:57
[s:87]
作者:
sin2008
时间:
2009-2-7 15:38
看新聞這么久,一直以為是手機爆炸引起的,沒想到還暗藏軍火...
作者:
ahaqzjz
时间:
2009-2-7 15:43
头有事点晕,枪支!
作者:
lomoing
时间:
2009-2-8 11:10
是真是假,谁清楚
作者:
zhujianname
时间:
2009-2-8 15:01
这个装置的怎么这么差劲,摔在地上就发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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