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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问题:I类电器结构探讨 [打印本页]

作者: caballo3157    时间: 2007-7-24 20:50
标题: 问题:I类电器结构探讨
I类电器是否可以有可触及非导电部件?- _7 ?, @0 P4 z7 w
该部件是否一定要满足II类结构?有何依据?
作者: 飞龙在天    时间: 2007-7-24 21:41
这个好像看不懂你的意思啊
作者: wiltoncou    时间: 2007-7-24 21:54
引用第0楼caballo3157于2007-07-24 20:50发表的 问题:I类电器结构探讨 :9 b) ~( e! q, a# N  A
I类电器是否可以有可触及非导电部件?
) S) Z# W( n' o7 C8 X该部件是否一定要满足II类结构?有何依据?
塑胶外壳不就是非导电部件,当然可以触及了。& x* [1 k/ H% G1 T) _
至于要符合II类结构,可以简单地想16.3章,在高压测试时,外壳是要用金属泊覆盖的,如果不符合II类,恐怕这一条就不行了(当然其它章节也要看)。( F5 L0 C5 n: n4 [' Y
不知当否?
作者: 飞龙在天    时间: 2007-7-24 22:04
凡是I类结构总是有一根接地线的
作者: 飞龙在天    时间: 2007-7-24 22:09
根据22.36对于正常使用中握持或操纵的手柄,操作杆和旋钮即使绝缘失效,也不应带电,且要符合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要求,即使是可触及的金属部件,也不应接地
作者: caballo3157    时间: 2007-7-25 06:57
引用第2楼wiltoncou于2007-07-24 21:54发表的  :1 _6 W/ ]8 {8 A1 S+ e# ^' s/ q4 P
5 V4 h0 D2 \/ o$ {
塑胶外壳不就是非导电部件,当然可以触及了。
: s; w; ^* _9 }$ L9 Y. ~0 e至于要符合II类结构,可以简单地想16.3章,在高压测试时,外壳是要用金属泊覆盖的,如果不符合II类,恐怕这一条就不行了(当然其它章节也要看)。  j+ G# ~% n' w4 d  [7 R0 x" m
不知当否?

5 a# }$ Q% a% d! m6 h9 @$ O" t我原来也是这么认为和这么做的.) S1 Y/ }' ]1 J9 d: k2 ~: L0 ?0 M, N
可我现在忽然找不到依据了.因为标准上并没有说这些地方要II类结构试验.换句话说,我可以只按基本绝缘试验.而I类器具定义:
* y1 Q+ z3 n% Q+ E. _  ^: m/ D3.3.9I类 器 具 classI a ppliance
% {7 u4 ]) ^# [/ Y4 J( h+ N其电击防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包括一个附加安全防护措施的器具。其防护措施是将易触及的导电部件连接到设施固定布线中的接地保护导体上,以使得万一基本绝缘失效,易触及的导电部件不会带电。
- [$ O5 _/ e& j) T& ?! @- j只要求导电部件接地和有附加防护.5 Y. O; o$ H( k
; F/ v4 b. Y8 n0 F6 B9 O
而第8章防触电中又没有要求不可触及I类结构的非导电部件,只是要求:“试 验 探 棒应不能碰触到带电部件,或仅用清漆、釉漆、普通纸、棉花、氧化膜、绝缘珠或密封剂来防护的带电部件,但使用自硬化树脂除外。”+ N8 T% {8 B' o# ]8 `) ]

3 }! ^8 d& |5 d/ R+ Q27章接地也没有要求接地来保护整个电器,只是要求:“27. 1 万一绝缘失效可能带电的OI类和I类器具的易触及金属部件,应永久并可靠地连接到器具内的一个接地端子,或器具输人插口的接地触点
, O9 _3 [5 a9 R, k
- c$ I% f, f8 X. o% Z$ N; a我希望能找到必须II类结构的依据。
作者: seasunsky    时间: 2007-7-25 07:36

作者: caballo3157    时间: 2007-7-25 07:43
Thanks!
作者: wiltoncou    时间: 2007-7-25 13:51
引用第0楼caballo3157于2007-07-24 20:50发表的 问题:I类电器结构探讨 :. a$ v( w1 }, `0 m
I类电器是否可以有可触及非导电部件?3 i. R) }7 [- @9 P( b& B9 l
该部件是否一定要满足II类结构?有何依据?
你的問題不對,從回答來看,應該是“I類電器是否可以有可觸及的未接地金屬部件?該部件是否一定要滿足II類結構?有何依據?”) `5 B8 T6 e' W! ~2 T
如果是非導電部件,那是不一樣的。
作者: caballo3157    时间: 2007-7-25 13:59
引用第8楼wiltoncou于2007-07-25 13:51发表的  :) T5 y$ I% ^# ~6 P$ D0 Y7 {: X

2 ^2 m5 I  `% Y7 |你的問題不對,從回答來看,應該是“I類電器是否可以有可觸及的未接地金屬部件?該部件是否一定要滿足II類結構?有何依據?”
, \5 J6 w8 I5 W如果是非導電部件,那是不一樣的。

; o& K& m' _4 C/ u6 N4 i9 o# j) j1 Y我要问的就是"非导电部件"而不是“未接地金屬部件”。+ @3 V8 O& a: A8 z/ c3 [! e
在seasunsky 引用标准中成为“非金属部件”
作者: kendy    时间: 2007-7-25 15:55
引用第9楼caballo3157于2007-07-25 13:59发表的  :
& f' a: ]: D) s7 W$ O7 M; k4 r" Q( H! T! \% M% L
1 O0 V! _" R) e$ k, n! Y' f: r
我要问的就是"非导电部件"而不是“未接地金屬部件”。
/ q, F( J0 G: V( N4 O在seasunsky 引用标准中成为“非金属部件”
seasunsky 的理解是正确的。"非导电部件"根据材质可分为几种情况:一种是导电金属,一种是绝缘材质,不同的材料结果不同,如果是绝缘材质不存在接地一说,如果是导电金属如不接地就必须满足加强绝缘的要求。
作者: caballo3157    时间: 2007-7-25 16:56
正因为非金属材料,不能接地,如果在I类电器中作为可触及部件,是否也应为II类?" y+ ^3 }! {8 Z% F  H. ~3 h
! ~& v+ @7 c8 w" K  g0 ?
seasunsky 给出的标准已经做了回答:是的。
作者: lsysz    时间: 2011-8-17 18:43
引用第8楼wiltoncou于2007-07-25 13:51发表的  :& W: c% l& k, B/ @
9 F! z' {' `5 |, W( O
你的問題不對,從回答來看,應該是“I類電器是否可以有可觸及的未接地金屬部件?該部件是否一定要滿足II類結構?有何依據?”
, r. B! _* j) Q. @如果是非導電部件,那是不一樣的。
0 P, i, ?( X2 ~" D
完全可以,在现实生活中是不是碰到这个问题,只要满足2类结构即可。
作者: ethan    时间: 2011-8-25 21:5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往事如烟    时间: 2011-8-26 08:35
seasunsky理解不错,LZ也有问题。
作者: zylyr    时间: 2011-8-26 09:16
引用第0楼caballo3157于2007-07-24 20:50发表的 问题:I类电器结构探讨 :
5 x7 G' ]7 z  [. E+ G9 ]I类电器是否可以有可触及非导电部件?- h9 G: K, \' t
该部件是否一定要满足II类结构?有何依据?

( I5 G7 U. a# B5 V9 f; z0 @对于家用的洗衣机或冰箱,这都是I 类电器, 其外壳是可触摸的, 顶部是非金属材料, 其他面是金属, 不知道这外壳如何能满足II类结构的要求呢?
作者: vanedom    时间: 2011-8-26 10:12
接地的部分必须满足I类结构,没接地的部分必须满足II类结构的要求,但那些已被接地金属隔离,单一故障或基本绝缘失效时不可能成为危险带电的金属部件可以不接地,如果是非金属,已被接地金属隔离,可不必符合加强绝缘或附加绝缘要求。1 u3 F2 l" h& |# [7 o
    外壳的一个部分能否真正满足II类结构的要求,不单纯看是否满足加强绝缘或双重绝缘,是要通过标准全面考核的,加强或双重绝缘的要求只是必要条件之一。
! n9 U9 f% J6 A" T, _5 C    绝缘的外壳是否一定要满足II类结构要求呢?不一定,例:这个绝缘外壳内部是已接地的金属壳体,带电部件已被接地金属壳体封闭了。这个绝缘还有必要符合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吗?没有这个必要。
  A& F# z, G* q: s$ T- d* `0 m' T! k; S5 `! V; [
(极度渴望金币1枚)
作者: hammerya    时间: 2011-8-26 15:39
引用第16楼vanedom于2011-08-26 10:12发表的  :
4 u; b  C5 R: A; |) @+ K9 f    接地的部分必须满足I类结构,没接地的部分必须满足II类结构的要求,但那些已被接地金属隔离,单一故障或基本绝缘失效时不可能成为危险带电的金属部件可以不接地,如果是非金属,已被接地金属隔离,可不必符合加强绝缘或附加绝缘要求。
$ H: q: R) t( I8 r: `    外壳的一个部分能否真正满足II类结构的要求,不单纯看是否满足加强绝缘或双重绝缘,是要通过标准全面考核的,加强或双重绝缘的要求只是必要条件之一。
8 o/ R' D7 r7 a    绝缘的外壳是否一定要满足II类结构要求呢?不一定,例:这个绝缘外壳内部是已接地的金属壳体,带电部件已被接地金属壳体封闭了。这个绝缘还有必要符合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吗?没有这个必要。; ~2 C6 _+ E! i- I6 P1 n& o7 l5 {

  V2 `4 x3 Z6 g! r* P4 c(极度渴望金币1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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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了这么多,还是太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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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类和II类的最终目标都是要求具有双重防护,I类是保护地+基本绝缘,II类是双重绝缘或者等同双重绝缘。理解这一点,就较容易区分了5 \0 ^+ _, \$ J. ?

5 }- P% Q, m( Z/ X, T- D, Y8 ~* ]  j3 D: f! H" e
“ 绝缘的外壳是否一定要满足II类结构要求呢?不一定,例:这个绝缘外壳内部是已接地的金属壳体,带电部件已被接地金属壳体封闭了。这个绝缘还有必要符合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吗?没有这个必要。”——这已经是I类结构了,即保护地+基本绝缘的防护措施,当然不用双重绝缘。。。
作者: vanedom    时间: 2011-8-26 15:53
楼上写的是标准,我写的是宣贯教材。
作者: ningshunchi    时间: 2013-4-17 10:36
caballo3157 发表于 2007-7-25 06:57 $ l, q/ Y) F" S$ l. @! s" i( E0 {
我原来也是这么认为和这么做的.
+ n1 v# V$ T) I6 d可我现在忽然找不到依据了.因为标准上并没有说这些地方要II类结构试验.换 ...
; h5 C  c8 z1 [, w8 X6 j
看5.14,I类上可以有II类结构。易触及的金属部件和非金属部件,如果没有被用一个接地的中间金属部件将其与带电部件隔开的话,他们按II类结构考核。
作者: bingyugd2    时间: 2013-4-21 23:59
看了楼主的话,是不是这个意思:I类器具外壳是塑料的,不能接地,日常使用又可以触及,那么是否需要II类结构。。。我觉得:既然是I类器具,如果该部位没有接地保护,那么肯定得II类结构了,例如内部线体(强电)正好碰到我们能摸到的外壳,如果外壳达不到加强绝缘厚度,线体磨破就有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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