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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机动车喇叭认证规则修订及执行新版标准GB15742-2019有关要求的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wwnw_007    时间: 2019-8-9 21:44
标题: 关于机动车喇叭认证规则修订及执行新版标准GB15742-2019有关要求的公告
关于机动车喇叭认证规则修订及执行新版标准GB15742-2019有关要求的公告发布时间:2019-08-08 10:37来源: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8 h( Q4 j' _) [1 Z) B1 n" k5 B
各相关认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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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喇叭认证依据标准GB15742-2019《机动车用喇叭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下称“新版标准”)已于2019年04月04日发布,并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替代相应的旧版标准GB15742-2001,中心(英文缩写CQC)近期对CQC16-491283-2018《机动车喇叭认证规则》进行了修订,现将认证规则修订情况及执行新版标准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 认证规则修订主要内容

1、 适用范围由“适用于以电或压缩空气驱动的M、N、L3、L4、L5类机动车用声响警告装置(以下简称喇叭)产品”修改为“适用于M、N、L类机动车用电喇叭和气喇叭(以下简称喇叭)产品”,增加了L1、L2类轻便摩托车用喇叭。

2、 附件1中适用车辆类别中增加“轻便摩托车”选项。

二、 新版标准实施要求

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可选择按照新版标准进行认证。自2020年1月1日起,新申请认证的机动车喇叭须按照新版标准要求进行认证。

2、 对于已获证的机动车喇叭,须在2020 年12 月31 日前,按照新版标准重新进行耐久性项目检测完成标准换版,或转为已停产车型售后维修备件证书,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CQC将予以暂停,超过暂停期3个月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CQC将撤消旧版标准证书。

3、 对于2020年1月1日前己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已经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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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认证委托人可按照修订后的认证规则申请认证,https://www.cqc.com.cn/www/chinese/c/2019-08-08/5553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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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差异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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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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