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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助:直发器,加热端可接触表面温升过大,是否符合? [打印本页]

作者: 耿家云磊    时间: 2013-7-6 10:12
标题: 求助:直发器,加热端可接触表面温升过大,是否符合?
[attach]81615[/attach]1 _! p( R8 b+ W  U4 i$ F; W
前端粉红的的是加热部分,问题是,不止两个夹面发热,是通体发热。最高温升到103度。
' E7 W' E/ Q6 [& ]6 r# p3 q' w以前做的直发器,都是加热表面是陶瓷PTC,但背面是绝热材料。
7 U: H* ~" ]+ {. \3 m这种发热体是什么来的?应该判不合格吧,我认为不能以功能实现为由避过吧。
- t8 v. T! L& {) f$ y5 @而且断电后,温升要半个多小时才能降到允许的30度左右。。
9 {' B/ U2 a9 z/ j" b求解答,求整改方针!
# F9 K. \+ v% w, T
作者: 山炮    时间: 2013-7-6 10:26
      支持
作者: fay    时间: 2013-7-6 11:26
这家伙我经常用。。。。我家里用的那个,粉红的表面有一层类似绒状的东西,隔热挺好的。。不知道用在你们产品上是否符合。。。再问下,加热的部分现在你们用的是什么材料,不是陶瓷的了吗
作者: zhangrui110    时间: 2013-7-7 21:36
铝合金的吧
作者: catfelix    时间: 2013-7-8 07:05
MCH? 没有其他温控元件了么?
作者: 非常百事可乐    时间: 2013-7-8 17:54
你这个产品只要用手握着的部分以左温升不超出标准要求是合格的。根据标准上的描述,这个产品的粉红色部分发热体,里面属于功能表面,外面属于功能表面的相近面,这2种情况都是不要考虑温升的,因为他们在使用的时候是非常热的(正如楼主所说,半个多小时后才降到30度以下)。请参考标准的描述。
作者: 山炮    时间: 2013-7-8 19:49
我认为这个部位属于应用中会短时碰触人体的部位,仅考核手柄是不完整的,违背标准关于避免高温危害人体安全的理念,完全可以用标准前言中的法则进行判定。
作者: 杨柳风    时间: 2013-7-9 13:39
这种产品应当作卷发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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