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qheart 发表于 2012-4-15 17:31

反正能成为部件的都算。只要是3MM内的。

ningshunchi 发表于 2012-4-16 15:46

本帖最后由 ningshunchi 于 2012-4-16 15:55 编辑

我的理解是两类零件:
1、支撑载流(大于0.2A)零件的绝缘材料零件。
2、载流零件3mm范围内的绝缘材料。
具体到我这边产品实例来说的话举例如下:
1、高温极限器的底壳应该就是需要考核的,要求灼热丝燃烧指数850。因为这个底壳是支撑载流弹簧片的绝缘材料零件。
如果在做850的测试时,该材料虽然通过测试,但有火焰出现,则还需要加做750灼热丝测试,根据750度的测试情况,决定是否要进一步对该零件附近(即该零件上方20mm直径,50mm高的圆柱空间)的其他非金属零件做针焰试验。
2、支撑强电板的塑料外壳,根据30.2.3第一段豁免条款(就是说哪些不做灼热丝测试的)看,我认为它不需要做灼热丝850,而只需根据30.2.1的第一段话做550度测试即可。不知这样的理解是否正确,还请专家们指正。

tripper 发表于 2012-4-19 22:35

呵呵,就是指空气中的最短距离

tripper 发表于 2012-4-19 22:35

补充一点,是不可以穿透测量的

山炮 发表于 2012-4-19 23:02

不是空气距离,是空间距离,是穿透测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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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30章中的“3mm内的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