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之爱 发表于 2011-4-7 17:12

REACH法规通报问题

关于REACH法规的通报问题,想请教一下坛中前辈们。
情况是这样的:
我司大量使用PVC革,PVC革里含有较大量的DEHP,在产品总量中可能超过0.1%,目前我司做法是向客户声明在2011-6-1前产品的DEHP是超标的,也是符合法规的,因为“2011年6月1日后,向欧盟化学品局通报(当SVHC>0.1%(W/W),且总量>1T/年时)”。
但是2011-6-1马上就到了,我不知是否能继续这样声明下去,不声明我又没有其它办法能降低DEHP的含量。
请教一下,除了通报和皮革改善,(如果通报对客户的品牌和销售带来负面影响,如果皮革改善成本会牺牲很多。)
还有什么方式或操作。我想在符合法规的条件下降低成本。

liangjianwei 发表于 2011-4-7 18:15

两全其美的办法是没有的!否则,大家都没压力推REACH了。

rick.xiao 发表于 2011-4-7 20:51

從你所說應該是你的原材料問題,只有從原材料上下功夫改好才行.

badatong 发表于 2011-4-7 20:53

REACH?头痛。

rick.xiao 发表于 2011-4-7 21:11

另外一點來說,一般原材純PVC含DEHP的比例是很少的;
如你這种測試總超的情況可能有兩种情況:
一.你公司使用的PVC主要部分不是原材料PVC,也就是說經別的渠道配制過的或是含有較多的回收料/水口料之類,原因是摻雜性而引起;
二.你公司使用了原材料PVC,但是在生產過程中你司有意加入了DEHP所以最終導致超標.(可能是你的產品PVC革不夠柔軟,你是為了增加柔地韌性才添加該DEHP的; 同時可能你是考慮到如果改用其它的軟化劑會增加PVC革的成本).

如果是出於第一种原因,你需要盡快查明加以改善;
如果是第二种情況,你必須盡快找到其它軟化劑的替代材料(據知成本會升高但也比DEHP高不了多少);更重要的是歐盟正是將這一類產品列為重點管制(或甚至禁售)的主要對象;
或者你可以向ECHA提交SDS等資料申請銷售許可並REACH注冊(如每年超1T),不過這個費用估計會比你改替代材料要高.

简之爱 发表于 2011-4-8 10:44

4楼说的没错,PVC本身很硬,要变软,须加增塑剂,就是增塑剂里含有大量的DEHP,PVC本身是不会的。要改善不是没有方法,改增塑剂即可,但成本会剧增。
我是想从法规的角度去寻找突破口,既为公司节约成本,又能符合法规。
正如去年我以声明形式,也是符合法规的,为公司省下了约1千万的成本。但期限马上到了,很着急。。。

rick.xiao 发表于 2011-4-8 16:27

現在線材行業有一些用DINP來替代DEHP,而醫藥行業一些廠家用DEHT來代DEHP,至於應用PVC制革這一塊來說就不清楚了.

简之爱 发表于 2011-4-9 08:29

厂商也尝试过6楼的替代方法,做不出这种效果。纠结

hushihong 发表于 2011-4-9 08:39

你是不太可能从法规上找到任何突破口的,法规出来本身就是一个贸易壁垒,其实说白了,他们欧洲对自己的企业从来都不会有很严格的执行力度,基本都是针对第三方进口,所以关于楼主的问题,我觉得你还是应当从替代料入手, 实在不行,有一个投机取巧的办法,就是你们找欧洲联盟本区公司作为代理,以他们的名义出售,只要邦定他们自己区内公司,他们是不好下手查处的.呵呵,可能这也不是楼主能做到的吧,向你老板说说吧.

简之爱 发表于 2011-4-9 10:25

我们生产的不是自己的品牌,都是代工的,销售商就是欧盟当地的企业。
问题是我的客户不会同意,除非我有很好的理由,现在我在寻找这个符法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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