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程序文件必须由各相应职能部门编写吗?谢谢。
请问,程序文件必须由各相应职能部门编写吗?不由各部门负责人编写,而采用由专人统一编写,最高管理者批准,可以吗? 可以的,不过需要相应部门审核的,否则文件会是无效的,不适宜的等问题 由专人统一编写,质量负责人(或者管代)审核,总经理核准。这程序合法可用吗? 可以的,谁编写的并不重要,只要能满足体系的要求 可以的 建议统一编写,这样会比较系统。 只要你写的和做的一致,才没人管你是谁写的 可以有专人编写,但是审核者需有相应职能部门确认。 我觉得最好是相应部门编写比较好,因为自己的业务自己最熟悉了,有的文件可能存在跨部门,更需要相关的部门协调好编写,最后由相关领导协调审核. 程序文件必须由各相应职能部门多次开会讨论,并决议。由具体公司体系部门(也可是标准化,运营等)编写,并由高层逐层审核,而后持续改进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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