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中国产USB充电器发出消费者警告
2010年2月26日,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预警系统(RAPEX)对产自中国的“ϵ”牌USB充电器发出消费者警告。本案的通报国为芬兰,涉及的产品型号是LF-003A,条形码7 340004 626138。由于转换器的首级与次级线圈中间没有必要的空隙/爬电距离,外部电线没有绝缘管,有致人被电击的危险。因此,该电源适配器不符合欧盟低电压指令与欧洲相关标准EN 60950。
目前,有关当局已下令将该产品撤出市场。
信息来源:技术壁垒资源网 此电路降压应该采用非隔离的变压器进行的吧!例如RC降压实现等... 开关电源与电源USB共用 充电器不能采用RC降压,因有一极带电的。 有關交流電的,就必須做隔離,如果不做好,就容易發生意外,最基本都是60950規範。 开关电源都不做隔离,该被撤回 这个就是产品本身的问题啊 本身设计的问题 认证公司也脱不了关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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