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EMC指令2004/108/EC过渡期将结束
新EMC指令2004/108/EC过渡期将于2009年7月20日结束。该指令适用于各类设备,包括最终用户和可移动装置中的电气和电子设备、系统和装置、固定装置、设备和组件。该指令从2007年7月20日起生效,并且有两年的过渡期。符合旧EMC指令89/336/EEC,并且厂商在2007年7月20日前已经发布一致性声明的产品,可在2009年7月20日前继续生产和上市。
在该日期之后,从制造商或进口商进入到销售环节的产品,必须有根据新的EMC指令2004/108/EC发布的新一致性声明。
由于新版本的EMC标准是有规律地发布的,因此现在是检查旧的EMC标准是否仍然一致的时机。如果不一致,可能需要进行一些EMC试验。一致标准列表见European Commission web page
固定装置-无过渡期
新EMC指令包括固定装置方面的特殊标准。与仪器不同,固定装置无过渡期。但是,在2007年7月20日之前已经在使用中的固定装置不受指令2004/108/EC的限制,除非其改装可能影响到电磁兼容性。
在改装这类装置时,必须根据指令的13.3条款确定责任人,并且必须根据与固定装置的EMC保护措施有关的工程实践制定文件。
在改装这类装置时,必须根据指令的13.3条款确定责任人,并且必须根据与固定装置的EMC保护措施有关的工程实践制定文件。
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9-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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