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的严酷度为:4,10,21,56d。优先为21 d。 国标60252上所引用的。可能对您有帮助:
本部分对拟用于下列条件的电容器给出了要求:
a) 海拔:不超过2000m。
b) 施加电压时剩余电压:应不超过额定电压的10%(参见4.4的注)
c) 污秽:本部分范围所包括的电容器是按在轻度污秽的大气下运行而设计的。
注:IEC尚未确定“轻度污秽”的定义。一旦IEC确定了此定义,即将其列入本部分。
d) 运行温度:在—40℃~+100℃之间(见1.3.9和1.3.10)。
推荐的最低和最高允许电容器运行温度如下:
——最低温度:—40℃,—25℃,—10℃和0℃;
——最高温度:55℃,70℃,85℃和100℃。
电容器应适于在—25℃或最低至运行温度(取较低者)下运输和储存,对其质量不得有不利的影响。
e) 湿热严酷度:在4天~56天之间,优先的严酷度为21天。
(湿热严酷度应从GB/T 2423.3所列值中选取,即:4天、10天、21天和56天)。
电容器按气候类别分类,每一气候类别用最低和最高允许电容器运行温度和湿热严酷度来表示,即10/70/21表示最低和最高允许电容器运行温度为-10℃和70℃,湿热严酷度为2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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