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dlz 发表于 2008-7-12 11:53

请有经验的解释一下

4706.1-2005第七章的7.15条 标志应在器具“主体”上。谁能给解释一下,标在电器箱处的电器盖板上是否可以.

frankpeng 发表于 2008-7-12 17:38

不可以,应该标志在器具“主箱”上。

alihuaguo 发表于 2008-7-12 19:52

字面上很明确不可以

412549725 发表于 2008-7-15 19:33

肯定不可以,盖子算什么主体?

wsl 发表于 2020-3-2 18:11

我觉得这个要看盖子是不是可拆卸的,可拆卸的话肯定不行,不可拆卸的话因为是一体的,应该可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请有经验的解释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