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标准没有列入EU OJ,CE DOC 可以引用或不能引用
//harmonised standards must be published in the 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 // 从字面上的意思看, 只有列入OJ 的标准,CE DOC 才可以引用相应的协调标准。 但实际操作上,应该有变通的方式。欢迎大佬一起讨论,支持正方或支持反方,理由? 感谢!
我的观点如下:
其他的指令不好说,就LVD指令,其中有关于制造商的责任条款中有定义,需要确保产品设计考虑到Article 12, Article 13 and Article 14的相关要求,参照Article12的要求是harmonised standard, Article13和Article1是指Article12提到的协调标准还没有制定或公布,也可以参考相关IEC或者国家等效标准,则也认为能够cover Article3和annex I的safety risk的要求。 支持一下。再细读LVD directive, LVD evaluation report, LVD Guide, RED Guide.要找到支持正方观点的理由。 继续等62368-1:2020 publish in OJ, 这个不是最佳选择. 可以引用,目前很多实验室都这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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