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几个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更新和自我声明相关信息的文件
引用市场监管总局发文:2019年12月31日前,企业可自愿选择第三方认证方式或者自我声明评价方式,鼓励企业采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2020年1月1日起,只能采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不再发放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2020年10月31日前,仍持有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应按上述自我声明评价方式实施要求完成转换,并及时办理相应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手续;
2020年11月1日,指定认证机构应注销所有适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可根据企业意愿转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认监委注销相关认证机构指定业务范围。
释放出什么信号?发挥企业的社会责任? 跟国外看齐的意思吧 千里无痕 发表于 2019-11-20 14:01
释放出什么信号?发挥企业的社会责任?
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产品大多是不常用的产品,满足自我声明的产品还是在CCC范围内,可打CCC标志,但不颁发CCC证书,更多的会靠后期的市场监管。 xuchuan 发表于 2019-11-20 17:06
跟国外看齐的意思吧
部分产品是类似国外CE的自我宣称 5V的IT/AV貌似以前也不是强制的啊? c00110758 发表于 2019-11-25 16:39
5V的IT/AV貌似以前也不是强制的啊?
以前是按类别分的,跟低电压无关哦 这是个欧洲学习吧 都开始实施了吗? 针对国外的要一些协议,有范本吗:o 看看到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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