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情 发表于 2016-4-5 10:18

标识和说明

GB 4706.1-2005 7.9 除非明显的不需要,否则工作时可能引起危险的开关,其标识或位置,应清楚表明它控制器具的那个部分。为此而用标志方式,无论在哪里,不需要语言或国家标准知识都应能理解。   请问大家怎么理解这个“否则工作时可能引起危险的开关,其标识或位置,应清楚表明它控制器具的那个部分”,一般家用电器的电源开关是否属于此类要求?

fantai 发表于 2016-4-6 14:34

认真学习了

问情 发表于 2016-4-6 16:38

没人回复!!!!!

BillWei 发表于 2016-4-7 16:01

一般家电不需要,工作时可能引起危险的才需要,如搅拌机

问情 发表于 2016-4-7 17:25

BillWei 发表于 2016-4-7 16: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般家电不需要,工作时可能引起危险的才需要,如搅拌机

好吧!!!!!!!!!!!!!!!!!!

ylgc123 发表于 2016-4-18 08:44

一起看到过一个案子,一个加热器具(加热的有2个控制按钮),另外还有一个器具开关。
器具开关和加热控制按钮的造型是一模一样的,而且都还没说明哪个针对哪个。
这个例子比较符合7.9的条款,不过我怀疑这是个专门为了解释标准做的一个图示吧。

安工 发表于 2016-4-20 18:59

那就看下打开开关或打错开关有没有可能引起危险了呗,有可能引起危险的就标记清楚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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