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 60335-2-29 Scope
最近一直有个疑惑,是针对IEC 60335-2-29的,原文见图片。针对第二条,本标准不适用于电池充电器构成器具整体的一部分,且用户无法触及到该器具的电池。后面半句可以理解,但对前面一句电池充电器构成器具整体的一部分不知道大家是怎么理解的,譬如一台内置电池包供电的吸尘器,电池包不可拆卸,外置充电器充电,那么这个外置充电器大家认不认为是器具整体的一部分?标准用IEC 60335-2-29还是用IEC 61558?用60335-2-29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电池充电器构成器具整体的一部分,
你这充电器是外置的,与器具不是一个整体,可以单独认证, 赞同沙发意见,认证按60335-2-29标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