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炸锅产品机械危险
大家好,一款空气炸锅产品,申请3C认证
产品没有安装联锁开关,所以在拿掉盛放食物容器(炸篮)的情况下器具仍然可以工作,此时试验指可以触及风扇的扇叶。
这种结构是否满足机械危险防护的要求?是否可以理解为为了满足产品功能,或者有高温人本能不会触碰从而豁免?
除非这个产品有豁免;
产品打开能够碰到运动部件应该不可以,另外,发热部分不是红热的情况下,估计也不可以;
有熟悉这个产品的发表一下意见~ 拿掉盛放食物容器,是通过什么拿掉的,有没有用工具? 如果盛放食物容器取下来,加热元件、运动部件(或电机)还在工作。明显是不合格的!
假如盛放食物容器取下,加热元件、运动部件不工作,且“断开开路”符合29章;触到加热元件、运动部件是接受的。 因为之前有和这个相同结构的产品,3C认证是通过的,现在遇到这个产品,感觉不合要求,所以拿出来和大家讨论下。 本帖最后由 tiny 于 2015-10-16 13:50 编辑
liscsupor 发表于 2015-10-16 12: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盛放食物容器取下来,加热元件、运动部件(或电机)还在工作。明显是不合格的!
假如盛放食物容器取下 ...
楼主的意思是发热元件和风扇依然同时工作在取下炸篮之后,看图可以理解为测试指在接触风扇叶片之前必先接触加热元件表面。
即用户在被风扇这个机械危险伤害之前已经先被烫伤了。。。。因此没必要考虑这个机械危险(应该没人顶着红热的发热管去碰扇叶吧)。
但是有可能在刚开机阶段发热管不太热的情况下,手可以通过发热管接触风扇,所以这种应该不可以。 电热元件可以算作热功能表面,接触运动部件是不可以的。 这种产品我做过, 像你描述的这样是不符合要求的, 加个连锁开关吧! 需要装个开关。我们做的一款打开盖子就停止工作了。 我这有一款料理机 测试手指可以触及碳刷 都已经拿证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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