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抽查
近期,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领域电冰箱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9家企业生产的9批次产品,经检验有2家企业的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本次抽查依据GB 4343.1-2009《电磁兼容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要求第1部分:发射》、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3-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制冷器具、冰淇淋机和制冰机的特殊要求》、GB 12021.2-2008 《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19606-200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等标准,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等项目进行检验。主要不合格项目及情况分析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本次抽查有2批次产品不合格。表现为电源线导体电阻值不符合其样品电源线标称横截面积的导体电阻要求。电源线导体电阻不合格容易造成长时间使用导致安全问题。这个不合格项是不是每次抽查必不符合的,为什么25章要测这个,不是只要求标称直径吗?
很好奇的想问一下,到底用整机标准、还是电源软线标准判定其不合格?具体判定的是哪个条款? 电线标准,除了截面积还有导体电阻的要求
以前山炮貌似有一个咨询函给标委会。。。 我理解,因为是导线,所以:
电阻值更重要。
截面积没有那么重要。 电源线用的铜线,载面积符合要求,按道理导线电阻是没问题的。
那有可能用的铜线不是全铜,包含其它金属材质。 这个是按电线的标准来判定的,电线导体电阻不过超过要求值,导体电阻标准在GB3956中有规定 道理上去查生产电源线的厂家,公布电源线不合格。不能在生产的成品上说某部件不合格而引伸结论认为成品不合格。
这一条不合格感觉有点“一招鲜,吃遍天”的感觉! 电源线一般厂家采购的,提供电源线的厂家有认证的吧!采购不严谨 如果电源线是不可分割的,电源线不合格,也算是机器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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