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上的原话是:管理评审应考虑到
所以建议你还是自己看看标准吧 jsspace 发表于 2014-6-27 16: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佩服你较真的心态,不过外部评审的时候还是要低调。
“ 参考” 这个词是博大精深的,它也有“引用”的 ...
谢谢!
应要做管理评审,一般至少12月内一次 zy3618 发表于 2014-6-27 18: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应要做管理评审,一般至少12月内一次
没有人说不做管理评审,也没有人说超过12月做一次。 CNAS的参考基本上就是强制,你超过12个月,除非有合理的理由,不然评审老师肯定会开不符合项,或者观察项 beckleestand 发表于 2014-6-29 19: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CNAS的参考基本上就是强制,你超过12个月,除非有合理的理由,不然评审老师肯定会开不符合项,或者观察项
你在哪处看到超过12个月 按照体系运行的先后顺序,是先进行了内审,后续再做的管审,管审的周期间隔是不超过12个月,这个很明确,不用再纠结的,但是关于内审之后多久进行管审,的确没有具体要求,我觉得内审后2个月3个月甚至5个月再做管审也可以,这个不应也没有依据开不符合的。
作为一个评审员,我觉得只要“”管审的周期间隔是不超过12个月”,那么他们更应该关注的是管审的效果。 315 发表于 2014-6-30 08: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按照体系运行的先后顺序,是先进行了内审,后续再做的管审,管审的周期间隔是不超过12个月,这个很明确,不 ...
说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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