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和铭牌
请问在样品铭牌上一定要标注产品名称吗,我认为不需要,因为标准里没有规定。可是做3C的时候说一定要标注。不知他们为什么这么要求。 产品质量法、国家强制标准GB 5296.2-2008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2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如果在铭牌上不标,那么在包装盒上,说明书上或产品其他位置上标明也是可以的? 山炮 发表于 2012-6-15 12: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产品质量法、国家强制标准GB 5296.2-2008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2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需要考虑法律适用性。。。 山炮 发表于 2012-6-15 12: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产品质量法、国家强制标准GB 5296.2-2008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2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炮兄有这个标准吗,我决定和CQC死磕了、、、 死磕?说不定认证文件上面就有。国家强制标准GB 5296.2-2008 的5.1.1条就有,并且该条属强制要求。 山炮 发表于 2012-6-15 17: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死磕?说不定认证文件上面就有。国家强制标准GB 5296.2-2008 的5.1.1条就有,并且该条属强制要求。
确实,谢谢了, 7.1 Appliances shall be marked with the
- name, trade mark or identificationmark of the manufacturer or responsible vendor 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