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60335 -1 条款 22.45, 考查外壳受外力作用而变形时
IEC60335 -1 条款 22.45, 考查外壳受外力作用而变形时, 应该用多大的力,是否要 用试指来实施?
标准里NOTE 2写 deformation due to manhandling the appliance has to be taken into account.
后面又写Compliance is checked by inspection and by manual test
Manhandling到什么程度Manual test怎么测试也没有讲到,应该只考虑到常规的程度吧 可以参照22.11条款 22.11对于用来预防触到带电体,防水或防止触到运动部件的不可拆卸零件,应以可靠的方式固定,且应
承受住正常使用中的机械力。用于固定这类零件的钩扣搭锁,应有一个明显的锁定位置。在安装
或保养期间可能被取下的零件上的钩扣搭锁装置,其固定性能应该可靠。
通过下述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在安装时,或在维护保养期间可能要被取下的零件,在进行试验前,拆装10 次。
注:维护保养也包括更换电源线。
在室温下做测试,但如其合格性可能受到器具温度的影响,则除了室温测试外,器具按11 章规定
条件工作之后,立即进行本测试。
可能被拆卸的所有零件都要进行测试,不管是否用螺丝、铆钉或类似零件固定。
以最不利的方向将力施加于可能薄弱的部位,并持续10s。但用力不得过猛。力的大小如下:
─ 推力 50N
─ 拉力
a)如果部件的形状使得指尖不轻易滑脱的 50N
b)如果抓手在取下方向的突出部分少于10mm
用IEC 61032测试手指11 施加推力。
用适当装置(如吸盘)施加拉力,以使测试结果不受影响。拉力测试时﹐将图7所示的测试指甲以
10N的力插入任何缝隙或连接处,然后以10N的力将此测试指甲向旁侧滑移,测试指甲不得扭曲,
也不得作为杠杆使用。
如果部件的外型使其不会有轴向拉力,则测试时不施加拉力,而以10N 的力将测试指甲插入任一
处缝隙或连接处,然后,用一个拉环,在部件取下的方向对测试指甲施加30N的拉力,持续10s。
如果部件可能受到扭力作用,则在施加拉力或推力的同时,施加一个扭矩。扭矩值如下:
─ 对最大尺寸小于或等于50mm的: 2Nm;
─ 对最大尺寸超过50mm的: 4Nm;
当用拉环拉测试指甲时,也要施加此扭矩。
如果抓手的突出部分小于10mm,上述的扭矩降低到规定值的50%。
零件应不能被取下,而应保持在锁定位置上。
在标准中量化的试验方法目前来说只有冲击锤试验和测量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所施加的30N压力。但我们从22.45的两个注解中所得到的信息显示该条款是以一个主观的判定去检查是否合格:
注1:一个足够坚硬的外壳被认为符合本要求;
注2:要考虑野蛮操作所造成的外壳变形。
注1中,什么叫足够坚硬?这是个主观的判断;注2中,如何考虑野蛮的操作也是个主观判断。因而,即使是冲击锤试验和测量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所施加的30N压力,这些测试都通过的情况下,如果认为外壳不足以抵抗野蛮操作仍视之为不合格,但野蛮的操作不等于破坏性的动作。标准中不给出量化的试验方法更多的是体现一个设计指南,设计中就应规避这些风险。 不明确要求就会产生灰色区间,争议和问题就会出现 彻底杜绝不良厂家偷工减料,影响人们群众的生命安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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